崇明县人民政府关于原则同意陈家镇污水处理厂、4#污水泵站及污水总干管专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索引号:
SYHA00200910038
主题分类:
其他-
公开主体:
门户网站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09-11-04
崇府发〔2009〕181号
县规划土地局、水务局:
你们《关于呈报陈家镇污水处理厂、4#污水泵站及污水总干管专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崇规土〔2009〕161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崇明县陈家镇污水处理厂、4#污水泵站及污水总干管专项控制性详细规划》。具体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陈家镇污水处理厂、4#污水泵站的规划用地范围。陈家镇污水处理厂规划范围东至八滧港以东约350米处,南至长江一线大堤岸转河,西至八滧港,北至长江二线大堤岸转河,建设用地面积约9.13公顷。4#污水泵站规划用地位于陈白公路北侧,奚家港以西约254米处,建设用地面积约0.25公顷。
二、原则同意陈家镇污水处理厂的服务范围和建设规模。陈家镇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东至崇明最东部,南至崇明南岸,西至八滧港,北至崇明北界,服务面积约224平方公里,规划污水处理量约为每天7万立方米。
三、原则同意陈家镇污水处理厂和4#污水泵站的规划控制指标。陈家镇污水处理厂和4#污水泵站容积率不大于0.15,建筑密度不大于10%,建筑高度不大于10米,绿地率不小于30%。
四、原则同意规划污水总干管走向方案,并应尽快确定管径规模,做好重要节点管线综合工作,与北陈公路等道路工程同步实施。
五、必须按规范做好陈家镇污水处理厂的环境保护工作,确保周边地区的环境质量达到标准。
六、凡涉及环保、消防、卫生、防疫、民防等要求的,应征询相关部门意见。
七、本专项规划作为指导今后陈家镇污水处理厂、4#污水泵站及污水总干管建设的主要依据,应严格按照本专项规划编制详细设计方案,经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
此复。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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