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县人民政府关于原则同意西小港路(中津桥路—西门路段)等道路专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索引号:
SY0024781710200910001
主题分类:
其他-
公开主体:
门户网站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09-04-15
县规划土地局、建设交通委:
你们《关于呈报<西小港路(中津桥路—西门路段)、学宫路(湄洲路—鼓浪屿路段)、西门路(湄洲路—利民路段)、大通路(堡镇中路—长岛路段)专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崇规土〔2009〕7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西小港路(中津桥路—西门路段)、学宫路(湄洲路—鼓浪屿路段)、西门路(湄洲路—利民路段)、大通路(堡镇中路—长岛路段)专项控制性详细规划》。具体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西小港路(中津桥路—西门路段)、学宫路(湄洲路—鼓浪屿路段)、西门路(湄洲路—利民路段)、大通路(堡镇中路—长岛路段)的平面线型及规划红线宽度。西小港路(中津桥路—西门路段)为城市支路,规划红线宽度20米;学宫路(湄洲路—鼓浪屿路段)为城市支路,规划红线宽度16米;西门路(湄洲路—利民路段)为城市主干路,规划红线宽度35米;大通路(堡镇中路—长岛路段)为城市主干路,规划红线宽度50米。
二、原则同意西小港路(中津桥路—西门路段)、学宫路(湄洲路—鼓浪屿路段)、西门路(湄洲路—利民路段)、大通路(堡镇中路—长岛路段)的管线综合规划。道路沿线应按规范敷设给水、雨水、污水、电力、弱电、燃气等市政管网,并结合规划实施。
三、道路交叉口渠化应合理标划渠化线,满足交叉口交通需求,并应按规范设置无障碍设施、交通设施、路灯等附属设施及道路绿化。
四、凡涉及环保、交通、消防、水务、卫生等要求的,应征询相关部门意见。
五、本专项规划作为指导今后西小港路(中津桥路—西门路段)、学宫路(湄洲路—鼓浪屿路段)、西门路(湄洲路—利民路段)、大通路(堡镇中路—长岛路段)建设的主要依据,请实施单位按照本专项规划编制详细设计方案,经审核批准后实施。
此复。
二○○九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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