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历史公报 / 2008年第1期 / 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崇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本县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SY0024781710200810003
主题分类:
其他-
公开主体:
门户网站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08-04-08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委、办、局,在崇市属有关部门:
《本县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八年三月二十六日
本县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5号,以下简称“国务院办公厅《通知》”)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本市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府办发〔2008〕5号)精神,特制定本县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在2007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的要求,在本县全部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各乡镇、各有关责任部门和单位要加强组织和领导,明确分工和责任,协同配合,扎实推进。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积极行动,全面排查和治理隐患,突出抓好隐患整改工作,加大隐患治理力度,切实消除事故隐患。要继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夯实安全生产管理基础,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促进本县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
二、职责分工和重点内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通知》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冶金有色、石油天然气开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机械制造等行业(领域)企业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安监总协调〔2008〕35号)(以上文件详见“上海安全生产网”政务信息栏,网址:www.shsafety.gov.cn)要求,结合沪府办发〔2008〕5号文件精神,确定本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分工和重点内容如下:
(一)职责分工
1、生产安全。主要包括:石油、化工、冶金、有色、船舶、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建材、民爆器材、电力等工矿商贸企业及其生产、经营、使用、储运等各类重要设备设施。
责任部门:县安监局、国资委、公安局(消防)、经委
2、建筑施工。主要包括:市政工程建设、水务建设等各类建筑施工工地及大型建筑施工机械、堤防、水闸、排水设施、防汛设施等各类重要设备设施。
责任部门:县建委、水务局、国资委
3、交通运输。主要包括:道路交通、水运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站点、桥梁、场所及设施,以及基础设施、危险路段排查治理和危险化学品运输等。
责任部门:县公安局(交警)、建委、交通局,崇明海事处
4、渔业农机。主要包括:渔业船舶和作业、农机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场所及设施。
责任部门:县农委
5、人员聚集场所及消防安全。主要包括: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含水上游览场所)、旅游景点、学校、医院、宾馆、饭店、网吧、公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
责任部门:县公安局(消防)、经委、教育局、卫生局、旅游局
6、特种设备。主要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责任部门:县质量技监局
7、电力安全运营。主要包括:电网、电厂企业设备运营维护,落实重要时段保电各项措施,电力应急预案演练,电力基础建设管理等。
责任部门和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崇明电力公司、上海长兴供电公司、上海长兴第二发电厂
8、燃气安全。主要包括:燃气管道运营设备设施及违章占压整治,供气运营企业及防范一氧化碳中毒等。
责任部门:县建委、房地局
9、环境保护。主要包括:沿江、沿河化工企业及易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环境污染事故的企业及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置。
责任部门:县环保局
(二)排查治理内容
各责任部门要结合国务院各相关部门和本市有关部门陆续下发的指导意见,全面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
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贯彻执行及责任制建立与落实情况;二是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三是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四是对生产经营场所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建设的落实情况;五是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六是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七是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八是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执行情况;九是道路设计、建设、维护及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等情况;十是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受台风、风暴潮、暴雨、暴雪、雷电等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同时,由县安委会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对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督查。督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贯彻执行国家、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和“隐患治理年”的各项工作落实情况;二是去年排查出的重大隐患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三是各类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实情况;四是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的情况;五是事故查处及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六是有关政策措施制定和执行、安全许可制度实施情况;七是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情况;八是全国“两会”、汛期、“奥运会”、第四季度等重要时段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
三、重点时段主要工作
第一时段(3月至4月):围绕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做好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1、抓紧整改去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凡能够在短期内完成整改的,务必于4月底前整改到位;暂时难以完成整改的,也要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控。
2、严厉打击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等行为,开展反违章指挥、反违章作业、反违反劳动纪律活动,治理生产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和运输企业超载、超限、超负荷等行为,督促运输、电力等企业严格安全管理和加强监督检查,严密防范重特大事故。
3、进一步加强供水、供气、供电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领域的隐患排查和治理,严防事故发生。进一步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消除火灾等重大隐患,全面排查治理交通运输方面的隐患,确保客运安全。
第二时段(5月至9月):围绕汛期和北京“奥运会”安全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针对汛期台风、暴雨增多的特点,加强对防汛设施、病险堤防、地下设施、电力通信设施、建筑工地临时设施、户外广告灯箱、玻璃幕墙等作为排查治理的重点,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落实防汛、防坍塌、防火等各项措施,严防引发事故灾难。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加快治理和除险加固进度,确保汛期到来前整改到位,因工程或其他原因无法完成的,要加强监测,制定预案。
2、以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和水上交通、特种设备等夏季事故易发的行业领域为重点,加强日常监控和管理,加大对易引发事故重大隐患的治理力度。化工企业、加油站、危险物品运输要防火、防爆、防泄漏、防中毒,建筑施工要防坍塌,道路交通要防超载、防超限、防超速,水上交通要防碰撞、防泄漏。
3、加强对宾馆饭店、商(市)场、旅游景点以及各类交通运输工具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妥善加以解决和整改,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第三时段(1 0月至1 2月):针对第四季度赶任务、抢工期现象增多和冬季雨、雾、冰、雪等恶劣天气多发的特点,深入推进隐患治理,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1、坚决查处生产企业和交通运输企业的“三超”行为,严格商场超市、宾馆饭店、车站码头、文化娱乐等公众聚集场所安全管理,坚决防止火灾及拥挤踩踏事故等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加强对本县大型活动的安全管理,加大打击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等的力度,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运输、储存和废弃物处置等环节的安全监管,防止中毒、泄漏、爆炸事故的发生。
2、指导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排查整改各类事故隐患,落实防火、防爆、防冰雪灾害以及道路和水上交通防滑、防雾、防碰撞等措施。
3、认真总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和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健全企业、政府两个层面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使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县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各乡镇、各责任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迅速拟定工作方案,迅速动员部署,贯彻落实到基层。
各乡镇、各责任部门和单位拟定的工作方案和动员部署工作情况,于3月15日前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二)开展宣传教育,广泛发动职工群众。要充分利用媒体,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认真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建立监督和激励机制,对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走过场的单位要予以公开曝光。
(三)突出“四个重点”,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隐患。一是去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排查出的尚未整改的重大隐患;二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三是安全管理基础薄弱,近两年来发生较大事故的企业和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企业;四是全国“两会”、汛期、“奥运会”期间、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
(四)坚持“三个全程”,强化监督检查。各乡镇、各责任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对事故隐患的监督检查。对集中排查出的突出问题实施“全程跟踪”,督促企业加大投入、落实责任,确保隐患整改到位;要对隐患治理实施“全程指导”,严格督促整改,对整改确有困难的单位,及时、主动地提供安全生产服务,确保隐患治理工作顺利开展;要对隐患治理实施“全程督查”,做到隐患不整改不放松、隐患整改不达标不放松,加大“回头看”力度,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提请有关部门予以关闭、取缔。
(五)做好“四个结合”,夯实双基工作。一是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年度工作结合起来;二是坚持与落实政府责任结合起来;三是坚持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四是坚持与加强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和提高安全生产监管能力结合起来。
(六)标本兼治,着力构建“三大机制”。一是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各乡镇、各责任部门和单位要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契机,不断加强和规范安全管理与监督。要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工作。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信息统计,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制度和隐患数据库;二是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机制。对排查发现的重大隐患,实施分级管理和动态监控,确保隐患登记、整改、销号全过程受控;三是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措施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整改措施不落实而导致发生事故的责任部门和人员实施责任追究。
各乡镇、各责任部门和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做好阶段工作总结和报表填写等工作,每季度结束后5日内将阶段工作总结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报表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
为了便于其他人查询和了解政策,请为本文选择一个合适的主题。
可登录个人中心查看咨询回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