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监委制定的崇明县2007年纠风和政务公开工作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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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4-2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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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4-25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在崇市属有关部门:
    县监委制定的《崇明县2007年纠风和政务公开工作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崇明县2007年纠风和政务公开工作意见

    2007年本县纠风和政务公开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纪委第七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以推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和法治政府建设为目标,按照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综合治理、注重预防的要求,围绕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政风行风测评工作,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全面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密切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为崇明现代化生态岛区建设创造良好环境。

    一、深入开展政风行风测评工作,全面推进政风行风建设

    总体要求:深入开展政风行风测评工作,不断完善测评体系,增加测评工作的客观公正性,引导被测评部门和行业正确运用测评结果,及时整改测评中反映的问题,激励先进,弘扬正气,促进各部门和行业更好地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公正办事、改进服务、提高效率、勤政廉政,全面加强政风行风建设。
    主要措施:
    健全完善政风行风建设长效工作机制。通过加强思想发动、宣传教育等形式弘扬先进、鞭策后进。深入了解、广泛收集各部门和行业开展政风行风建设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进行总结、推广。充分利用崇明政府门户网站“公众监督信箱”,接受群众举报和投诉,吸纳群众意见和建议。5月至10月间在崇明政府门户网站上设置“政风行风评议网页”,开展政风行风建设网上评议活动。积极配合市“政风行风热线”工作,结合崇明实际,加大对一些突出问题的查处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加强测评工作的宣传培训力度。县纠风办组织对政风行风监督员和测评站负责人进行全面培训。各测评站分别组织测评员进行培训,并组织测评员开展明查暗访活动,掌握第一手资料,认真填写测评表。被测评部门和行业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宣传本部门、本单位工作职责、政风行风建设目标措施等。
    认真做好“重点评”部门和行业的评议工作。根据市纠风办统一安排,继续聘请政风行风监督员,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查资料、访“窗口”等形式,对“重点评”的部门和行业开展评议。评议中突出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着重评议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抓好测评结果的反馈和整改工作。县纠风办根据市纠风办的测评统计结果,及时向被测评部门和行业做好反馈工作,并督促被测评部门和行业认真梳理、调查,落实整改。被测评部门和行业认真抓好存在问题的整改,并写出整改报告。

    二、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依法行政

    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精神,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继续深入推行和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在深化乡镇政务公开工作的基础上,加强县级行政机关的政务公开。认真落实全国公用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制度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继续推进学校、医院和供水、供电、供气、电信、公交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公共部门和单位的办事公开制度。
    主要措施:
    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县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积极组织协调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单位要认真抓好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拓展政务公开的领域。以无欺、守诺、践约为准则,促进政府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在巩固完善乡镇政务公开工作成果的同时,逐步将政务公开工作从办事层面公开向决策领域公开推进。全面推行县级行政机关的政务公开工作,着重推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公开工作,统一公开内容和公开表式。重点深化对“三公”部门以及与社会发展、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告知承诺,方便群众知情和监督。
    突出政务公开的重点。各级行政机关要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要按照公开、民主、科学的原则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审计机关要依法、逐步推行审计结果公开,进一步规范公开审计结果行为、提高审计工作透明度。乡镇要重点公开年度财政预算及执行情况;上级下拨的专项经费及使用情况;工程项目招投标及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招待费、差旅费的开支情况等。公用事业单位重点公开上学、就医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情况。行政执法部门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维护人民群众、企事业单位合法权益为公开重点。
    定期开展监督检查。认真贯彻《关于对<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实施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和评议的实施意见》,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同时结合政风行风测评,对重点部门和行业的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公开开展评议,进一步规范各项工作。正确引导、鼓励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建立科学规范的监督保障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深入开展专项治理,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一)进一步做好规范教育收费工作
    总体要求:巩固教育收费优秀达标成果,规范各类学校的收费行为,全面落实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防止学校擅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等行为抬头,进一步健全完善规范教育收费的长效管理机制。
    主要措施:
    一是继续完善教育收费制度规定。坚决贯彻国家和市关于教育收费的政策规定,按照“坚持、恢复、完善、创建”的要求对教育收费制度规定进行全面梳理,逐步形成比较完备的教育收费制度规定体系,确保中小学严格按照标准实行收费。二是严格规范各类学校办学行为,继续清理改制学校,深化转制学校改革,严禁公办学校举办“校中校”、实行“一校两制”和高额举债办学。三是加强招生及收费的管理。重点关注群众普遍关心的招生入学、学生减负、有偿家教和教师形象等问题。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公办中小学最低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坚持义务教育公办中小学免试就近入学。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规定。四是继续做好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工作和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困工作。五是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学校招生、收费及有关工作程序全部实行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六是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明确规范教育收费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开展多种形式的监督检查,落实信访举报责任制,加大查处违纪违规收费案件力度,防止乱收费和挤占、挪用、截留教育经费行为的发生,提高群众满意度。

    (二)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总体要求:医疗服务收费、药械集中招标采购、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执业行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质量有新的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改革进一步惠及百姓,“看病难”、“看病烦”、“看病贵”问题得到缓解。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主要措施:
    一是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以仁济医院崇明分院创建“无红包医院”为契机,深化医德医风建设,使医务人员做到廉洁、规范行医。二是围绕卫生政风等问题开展纠建专项督查。三是对手术出院病人开展跟踪调查。重点了解有无收受“红包”现象。四是继续做好药械集中招标采购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抓好高值医用耗材和大型医疗设备集中采购工作,加强对药品网上采购、医疗器械招投标等方面的监督。五是加强政务(院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深化社区卫生服务改革,切实惠及百姓。六是根据沪食药监〔2006〕751号文件精神,按时建立植入性医疗器械追溯管理系统,实现病人清单制度,保证信息公开,达到产品可追溯的目的。七是加强医药价格监管,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及医疗服务中收受回扣、红包、开单提成等违法违纪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及发布虚假违法医药广告行为。八是落实责任制。实行行政主要领导“一岗双责”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三)继续规范物业管理行为
    总体要求:进一步解决物业管理“维修不及时、服务不到位、收费不规范”问题,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服务水平。继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逐步完成旧住房综合整治。通过扎实推进物业行风建设,进一步改善物业管理行业的社会形象。
    主要措施:
    一是制定措施,落实整改。针对2006年政风行风测评中存在的问题,制定2007年加强物业管理行风建设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同各物业公司签订《物业管理行风建设目标责任书》,开展优秀小区经理、物业公司、业委会主任评选活动。二是开展“满意物业,优质服务”活动。抓好员工包括协管员队伍和保安队伍的教育、培训和监督工作,增强从业人员服务意识,提高专业技能,变等待求助为主动服务,积极构建满意物业、和谐社区。三是继续抓好旧城小区房屋平改坡和综合整治工作。制定2007年度小区综合整治和平改坡工作计划,保质保量完成政府实事工程。做好对长兴、横沙两乡旧公房的整治和管理工作。四是加强对维修资金使用的指导、管理和监督,规范操作程序,定期向业主公布帐目。五是加大对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大会的指导,正确引导业主大会积极参与配合物业管理,正确理解和执行《物业管理条例》和《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及其他物业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六是进一步加强房屋维修应急中心建设。加强内部管理,增强员工素质,制定应急预案,提高快速反应能力,树立良好的文明窗口形象。

    (四)全面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等部门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意见的通知》,对县政府及各部门、各乡镇举办的面向本系统、基层和企业的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实现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大幅减少、保留项目发挥积极作用、基层企业群众负担明显减轻的目标,推动政府转变职能和改进工作作风,为全面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奠定基础。
    主要措施:
    一是按照“全面清理、逐级负责、严格审核、大幅减少、统一规范”的原则,采取自上而下、条块结合,双向核查、逐项审核,自查自纠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等方式认真进行清理。二是以政府部门和社团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比较盛行和基层反映较多的地区、专门针对企业和采取收费方式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等三个方面为重点,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严格项目审核。三是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审核结果。四是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五)巩固治理“三项成果”
    继续巩固治理公路、水路“三乱”、农民减负、企业减负的成果,继续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继续治理行政机关及所属单位违规培训办班,坚决制止利用职权强行推销报刊杂志的行为,防止出现“反弹”。

    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相关责任
    各级领导要把纠风和政务公开工作放到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促进依法行政的全局工作中去把握和推进,切实担负起对纠风和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纠风专项治理的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要各司其职,形成合力,不断加大治理工作的力度。

    (二)注重监督检查,抓好任务落实
    要注重对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的检查。坚持自查自纠与上级检查相结合,普遍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经常性检查与阶段性检查相结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明确的处理意见,落实责任单位,限期实行整改。对违规违法的,要严肃查办,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县纠风办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责,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务求取得新的成效。

    (三)坚持标本兼治,深化源头治理
    认真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坚持以改革统揽纠风和政务公开工作,深化源头防治,建立健全纠正和防范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深入开展职业道德教育,使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巩固抵御不正之风的思想基础。认真分析和研究易产生不正之风问题的原因,深化改革,推进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从源头上铲除产生不正之风的土壤。对每一项专项治理工作,都要选准突破口,用新思路、新办法来解决问题。要以规范权力行使为重点,加强内部监督,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依法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纠风工作的良好氛围。做到教育深入、制度严密、监督到位,努力把纠风和政务公开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崇明县监察委员会
                         二○○七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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