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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五一”黄金周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SY0024781710200710009
主题分类:
其他-
公开主体:
门户网站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07-04-28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在崇市属有关部门:
“五一”黄金周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各项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做好“五一”黄金周期间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
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狠抓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强化行政领导负责制,主要负责同志要组织对“五一”期间的安全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制订严密的防范措施;要进一步转变作风,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切实把节日期间的安全工作抓细抓实抓好。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全面开展安全大检查,以学校、医院、居民区、车站、商场、宾馆、娱乐场所、风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广播、电视、供水、供电、供气等重要部位,以及交通、化工等行业和领域为重点,深入查找事故隐患,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及时解决影响安全的突出问题,并将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员,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认真做好人员出行和公共场所安全保障工作
要针对“五一”节日期间城乡居民出行大量增加、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人员增多的特点,把做好旅游、交通及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特别要加强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全面组织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加强对各类交通运输工具技术性能和运营状态的检查和监管,加大交通安全执法力度,严禁超载超限超速,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旅客出行安全。要做好大型公众聚集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妥善制定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旅游部门要对游客运载工具及带有危险性的旅游项目和设备安全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加强维护和管理,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停止运营。
三、全面落实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防范措施
要针对重点行业和领域的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认真落实冶金、化工企业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确保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等各环节安全。同时,要全面落实烟花爆竹、建筑、建材、轻工、纺织、电力、特种设备、渔业船舶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凡节日期间继续生产的企业,要全面排查事故隐患,合理安排生产经营活动,严格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加强现场管理,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存在重大隐患一时难以消除的必须停产整顿。节日期间停产放假的企业,要制定专项措施,落实专人负责,做好设备检修和维护工作,同时要加强跟踪检查,严防私自违法生产引发事故。安监部门及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
四、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
消防部门要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监督检查,保证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教育、卫生等部门要会同消防部门搞好学校、医院等场所的安全检查,确保消防安全。要全面做好火灾扑救的各项准备,提前准备好人力、物力,落实各项应急防范措施,一旦发生火警,要迅速组织扑救,防止火势蔓延。
五、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和卫生监督工作
要切实加强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等各个环节的监管,重点加强餐饮业卫生监督检查,防止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要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直报网络和通讯系统正常运行,密切关注可能危及群众安全的重大传染病疫情动态,及时采取有效防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控制。加强对供水单位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情况的检查,确保群众饮用水安全。要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的技术、人员和物资准备,加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临床一线人员的值班力量,满足群众看病就医需要。
六、妥善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值守应急工作
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值班工作,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通信联络畅通;值班人员要熟悉业务,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和承担专业应急指挥职能的有关部门,要准备足够的应急力量,遇有突发公共事件,按规定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妥善进行处置,同时迅速上报有关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和联系沟通,在信息资源、监督执法以及抢险救援等各个环节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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