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县人民政府关于原则同意崇明三岛"19208"城乡体系规划的批复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06-12-1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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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2006-12-12

县规划局:

  你局《关于呈报〈崇明三岛“19208”城乡体系规划〉的请示》〔崇规(2006)58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崇明三岛“19208”城乡体系规划》。具体批复如下:

  一、崇明三岛“19208”城乡体系规划,按照《崇明三岛总体规划(2005年至2020年)》进行编制,在控制和引导崇明、长兴、横沙三岛农村居民点布局,把本县农村建设成为具有生态岛区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二、原则同意崇明三岛“19208”城乡体系规划的规划范围为崇明、长兴、横沙三岛行政管辖区域,规划期限为2006至2020年。

  三、原则同意崇明三岛“1城、9镇、208个中心村”的城乡体系规划布局。其中,“1城”指崇明新城,是全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9镇”指陈家镇、向化镇、堡镇、新河镇、庙镇、明珠湖镇、北湖镇、凤凰镇和新民镇等9个新市镇。规划至2020年,崇明三岛中心村数量控制为208个,远景规划崇明三岛中心村规划数量为186个。

  四、原则同意中心村的发展规模。每个中心村的人口规模为800人至1000人,户数为250户至300户。有条件的中心村,规模可适当扩大。中心村建设采用“一心多点”的发展模式。“多点”是指由中心村带动发展的1个至3个左右的适宜发展居民点。适宜发展居民点人口规模为200人至300人,户数为60户至100户。

  五、本规划作为指导今后崇明三岛城乡建设活动的主要依据,如需进行重大调整,应按有关规定程序报批。

  请县有关部门以及各乡镇根据以上批复意见,积极推进本县中心村建设规划的落地实施工作。今后,县、乡镇两级财力的投向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安排等,都必须按本规划要求实施。

  此复。

 

 

                       二○○六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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