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HA00200610062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公开主体:
崇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05-09-22
发布日期:
2005-09-27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在崇市属有关部门:
县人民政府决定:
顾惠明同志任崇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陆志昌同志任崇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张昌耀同志任崇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郭兴泉同志任崇明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黄全生同志任崇明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杜行祥同志任崇明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周杰同志任崇明县对外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邹锦忠同志任崇明县农业委员会副主任;
顾钱菊同志任崇明县民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施蕾同志任崇明县审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顾建同志任崇明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郭卫平同志任崇明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崇明县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副主任,不再担任崇明县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丁玲杰同志任崇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施伯群同志任崇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李青舫同志任崇明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在县政府部分机构及其职能调整中,被撤销或名称有变化的机构领导成员一律不再另行办理免职手续。
特此通知。
二○○五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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