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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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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6-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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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区应急局始终坚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积极履行部门职能,全力抓好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工作。行政审批方面,办理各类行政许可项目54件,其中经营许可审查53件,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1件。行政执法方面,对各类企业累计开展执法检查415家次,发现违法行为332项,当场纠正197项,责令限期整改135项,行政处罚立案24起,处罚21.4万元。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基本做法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局主要领导结合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始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区应急管理系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将其作为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组织开展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3次,切实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完善并健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带头学习宣讲、模范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党员干部深刻领会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持续提升干部队伍的法治思维、依法执政本领和运用法治方式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能力,为高标准推进世界级生态岛建设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二)强化执法规范性建设
一是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执法业务专题培训会,宣讲“普法+执法”并重、“教育+处罚”并行的理念,切实提高基层监管执法队伍的法治素养和专业技能,持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和质量。二是完善执法规范制度。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要求,贯彻“综合查一次”“无事不扰”和“检查码”工作规范,累计实施65次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轻微免罚。三是严格按照市局工作要求,执法检查全过程使用“上海市统一综合执法系统”,以行政权力清单为基础,以植入执法系统的执法事项为依据,严格按照审批同意的《现场检查方案》,逐一开展执法检查。四是严格执行“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要求以及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全面落实计划挂网、执法亮码、法审全覆盖等创新工作要求。今年以来,共开展法制审核55次。
(三)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应急应对体制机制。按照《关于完善本区应急指挥体系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细化明确各类突发事件处置应对的责任主体与任务分工,规范信息报送、迅速响应处置、科学有效应对。今年以来,协调处置10余起生产安全、道路交通事故等可能诱发敏感舆情的突发事件。二是不断完善本区应急预案体系。形成“1+41+X+Y”四级预案框架。先后开展预案业务培训18次,提升基层预案编制与管理水平。全区累计开展森林防火、防汛等各类应急综合演练150场,有效验证预案的可行性,应急处置机制的合理性。三是有效消除重大风险隐患。以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抓手,累计重大事故隐患136项。成功应对3次低温寒潮、“竹节草”台风和极端强对流等灾害性天气的考验,启动防汛防台应急响应39次。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与重大自然灾害,全区安全生产与防灾减灾形势总体平稳有序。
(三)认真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压实普法工作责任。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机制,将普法融入执法检查、隐患整改、应急演练全过程,推动法治宣传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二是加强新媒体建设。发挥微信公众号“崇明应急”宣传阵地作用,营造全区好安全文化氛围。制作年度事故警示教育片,开展案例警示和隐患曝光,形成警钟长鸣的舆论推动效应。三是丰富普法宣传载体。结合“5.12”防灾减灾宣传周、“安全生产月”、“10.13”国际减灾日等活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今年以来,进企业宣传相关法律法规15次,向群众宣传各类应急管理常识和法律知识,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0余份,覆盖人数超1万人,充分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回顾2025年的工作,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仍然存在不足:一是法治理论学习的深度与实践转化不足。学习多集中于会议传达和文件宣读,对于新出台或修订的法律法规,学习理解不够透彻,运用法治思维创造性解决复杂问题和风险研判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升。二是普法长效机制不够完善。普法活动存在阶段性、临时性的问题,缺乏长期稳定的规划和保障。在日常工作中,导致部分人员对普法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工作积极性不高。
四、下一步打算
下阶段,区应急局将持续强化法治思维,进一步优化工作举措,创新工作方式,强化制度落实,努力开创应急管理工作的新局面。一是强化队伍法治素养提升。通过个人学、集体学、专题学等多种方式,深入学习法治理论、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等,着力培养执法人员树立法治观念,进一步提升理论知识转化为实践的能力水平。二是拓宽普法宣传渠道。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推动普法宣传线上线下相结合,实现普法宣传的全覆盖。丰富普法宣传内容,注重“以案释法”,注重普法宣传与法治实践的融合,深入推进多层次、多领域法治创建活动。三是强化“正向激励”。对安全宣传成效显著、主体责任落实到位的企业,树立典型案例,推广普及,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切实推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入脑入心”。
上海市崇明区应急管理局
202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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