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7543421111202600001
主题分类:
其他-其他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应急管理局
发文字号:
(沪崇)应急执行催告〔2025〕0001号
成文日期:
2025-12-26
发布日期:
2026-01-05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群贤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2025年10月10日对你(单位)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沪崇)应急罚〔222025〕0007号]尚未履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的规定,请你(单位):
于2026年1月10日前将罚款人民币叁拾万元整缴至上海市建设银行,账号8942701027。
如你(单位)不履行上述义务,本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上海市崇明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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