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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应急管理局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7-0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案件名称 | 崇明向化上海瑄勇建筑劳务有限公司“3·4”一般物体打击事故案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崇)应急罚〔222025〕0003号 |
被处罚个人 | 宁国勇 |
处罚事由 | 2025年3月4日12时16分左右,上海瑄勇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发生一起一般物体打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经调查,宁国勇作为上海瑄勇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存在安全生产履职不力。未制定吊装作业操作规程,冒险组织挖掘机进行吊装卸货作业;作业现场失控漏管,未能制止半挂车驾驶员冒险挂钩作业等违法行为。 |
处罚依据 | 义务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第五项; 处罚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 |
处罚结果 | 人民币叁万叁仟陆佰元整 |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单位名称 | 上海市崇明区应急管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5年6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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