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7543421111202400039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督-安全生产监管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应急管理局
发文字号:
沪崇应急〔2024〕18号
成文日期:
2024-05-21
发布日期:
2024-06-07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区监委、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区农业农村委:
2024年5月15日7时左右,在崇明区园区南路666号的上海新弘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水产养殖基地内,上海明赢果蔬专业合作社临聘人员在操作切鱼机时发生一起机械伤害重伤事故。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受区政府授权委托现成立由区应急局牵头,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区农业农村委等单位组成的事故调查组,由区应急局局长王勇任组长,并邀请区监委参与,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上海市崇明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5月21日
为了便于其他人查询和了解政策,请为本文选择一个合适的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