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7543421111202400025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督-安全生产监管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应急管理局
发文字号:
沪崇应急〔2024〕9号
成文日期:
2024-03-14
发布日期:
2024-03-19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区监委、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新河镇:
2024年1月3日7时25分左右,上海馨旺园艺绿化有限公司作业人员在富源花苑小区(新河镇唐家湾路369弄)修剪树木时发生一起重伤事故(以下简称“1·3”事故)。
受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委托,成立由我局牵头的事故调查组,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形成了《关于“1·3”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调查报告》,现印发给你们,请有关部门和单位抓紧落实。
附件:关于“1·3”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调查报告
上海市崇明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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