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7543421111202400024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督-安全生产监管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应急管理局
发文字号:
沪崇应急〔2023〕45号
成文日期:
2023-11-03
发布日期:
2023-11-03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区监委、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
2023年5月11日17时15分左右,位于崇明区上海实业东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颐湖路288弄的CMS-0501单元商品住宅AA项目(以下简称和风院项目),专业分包单位上海志佳消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发生一起重伤事故(以下简称“5·11”事故)。
受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委托,成立由我局牵头的事故调查组,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形成了《关于“5·11”重伤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调查报告》,现印发给你们,请有关部门和单位抓紧落实。
附件:关于“5·11”重伤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调查报告
上海市崇明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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