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崇明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3-09-13 00:00

  • 索引号:

    SY7543421111202400023

  •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督-安全生产监管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应急管理局

  • 发文字号:

    沪崇安委会〔2023〕4号

  • 成文日期:

    2023-09-13

  • 发布日期:

    2023-09-13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上海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沪安委会〔2023〕9号)的要求,为做好本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决定成立崇明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区工作专班”),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胡柳强 副区长

副组长:牛 扬 区建设管理委主任

    王 勇 区应急局局长

成 员:陆 新 区建设管理委副主任

    陈 冲 区应急局副局长

        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陆 杰 区教育局副局长

    范伟峰 区科委副主任

    沈 菊 区民政局副局长

    洪 捷 区公安分局经侦支队支队长

    朱风雷 区财政局副局长

    李 舒 区规划资源局副局长

    缪冬英 区经委副主任

    朱宏培 区国资委副主任

    朱玉星 区交通委副主任

    施建华 区文化旅游局副局长

    张哲医 区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黄克勤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沈德世 区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

    夏恩理 区绿化市容局副局长

    许鑫华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副局长

    施永华 区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区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建设管理委),办公室主任由区建设管理委主任牛扬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陆新、陈冲同志兼任。

今后,工作专班人员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专项整治任务完成后,工作专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上海市崇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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