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7543421111202400005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督-安全生产监管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应急管理局
发文字号:
沪崇灾防委办〔2023〕5号
成文日期:
2023-07-12
发布日期:
2023-07-12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乡镇、各灾防委成员单位:
近日,区自然灾害防治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区有关部门,对2023年三季度(主汛期)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形势进行了会商研判,形成了《本区2023年三季度(主汛期)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会商报告》,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防范应对工作。
上海市崇明区自然灾害防治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7月12日
上海市崇明区2023年三季度(主汛期)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会商报告
上海市崇明区自然灾害防治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灾防办)会同区建设管理委、区农业农村委、区水务局、区绿化市容局、区交通委、区气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对本区2023年三季度(主汛期)存在的自然灾害风险以及可能发生的次生灾害事故风险进行研判,提出防范应对措施,综合形成本报告。
一、近年来主汛期自然灾害发生情况
本区近年汛期的主要自然灾害为台风灾害。2020年,本区共遭受1次台风灾害(2004号“黑格比”),灾害强度较弱,损失较轻。2021年,受2106号“烟花”、2114号“灿都”2个热带气旋影响,本区出现暴雨、大风、雷电等强对流天气,导致多处积水、树木倒伏、供电中断等事故。在其主要影响期间,本区“三岛”客轮全线停运,全区共计受灾37760 人,农作物受灾2394.57公顷,直接经济损失2724.98万元。2022年,2212号“梅花”在本区西部地区直接登陆,受台风“梅花”影响,本区受灾15884人,崇明三岛共65条10kv以上线路跳闸,行道树倒伏或折断1506棵,广告牌损坏或跌落61处,农田受灾共计1382.12公顷,农业经济损失总计1914万余元,无房屋倒塌、人员伤亡情况。
此外,2020年7月6日,本区东部出现强度为1-2级的龙卷,并伴有短时强降水。龙卷所经之处倒塌或受损房屋50余间,农田受灾200余亩,刮倒数十棵大树和零星烟囱、监控杆等。
二、三季度气候趋势
根据气象资料分析,本区三季度历史情况如下表:
三季度综合气候历史值
常年 平均值 | 近十年 平均值 | 常年 | ||
最高值 | 最低值 | |||
温度 | 26.4℃ | 26.7℃ | 39.9℃ (2017年7月23日) | 10.0℃ (1987年9月27日) |
降水 | 446.5 毫米 | 507.6 毫米 | 737.7毫米 (2020年) | 139.6毫米 (1978年) |
降水日 | 34天 | 36天 | 51天 (1977年) | 18天 (1967年) |
预计本区今年第三季度的平均气温较常年略高,高温日数偏多,降水总量偏多。
三、风险形势分析
(一)自然灾害风险分析
1.气象灾害
气温:平均气温27℃左右,略高于常年。高温日数(日最高气温≥35.0℃)8-14天(常年8天),极端最高气温39℃左右。降水:降水总量在450-650毫米,较常年偏多,降水日数30-40天。台风:影响本区的台风2-3个(常年2个),发生北上高影响台风的可能性较常年大。
2. 海洋灾害
风暴潮: 预计沿海台风风暴潮发生1-3 次,极值风暴增水介于100-180厘米,强度与常年基本持平。赤潮:预计本区将发生赤潮0-1次。咸潮入侵:考虑2023年长江流域仍有偏枯趋势,本区长江口水源地的咸潮入侵可能在9月-10月起汛,并影响至次年3月-4月。
3.生物灾害
植物病虫害:6月-9月是美国白蛾第二、三代幼虫发生时间。目前,本区公益林内种植的香樟、栾树、水杉、池杉等30多种针、阔叶树种都是美国白蛾的重要寄主。如果不抓住最佳时期开展防治工作,容易造成美国白蛾疫情扩散。同时,三季度进入水稻生长期,根据技术部门预测,今年我区水稻病虫害总体呈偏重至大发生,形势不容乐观。主要虫害为主攻稻纵卷叶螟、飞虱、纹枯病、恶苗病、稻瘟病,兼治螟虫、稻曲病、穗腐病等。
4.森林火灾:崇明现有林地57.7万亩,森林面积53.6万亩,森林覆盖率30.55%,且多数为开放式休闲林地,烧烤、野营等活动易诱发森林火灾,同时三季度高温持续干旱,林地可燃物增加,也会存在一定火灾风险。
(二)次生灾害风险分析
1.交通运输
道路:大风容易导致道路标识标牌和施工区域配套交通安全设施发生吹落、倾倒等情况。短时暴雨容易引发道路积水,特别是城桥镇、堡镇地区城市道路、G40下立交等易积水点位,影响道路通行安全。水路:汛期航道内水位下降,容易导致重载船舶在航道内发生搁浅等事故。交通枢纽:枢纽场站、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遇到大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将造成人员滞留,造成安全管理压力剧增。建设施工:夏季施工现场的各类车辆设备的金属构件容易发生锈蚀、破裂,对现场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造成一定隐患。
2.建筑安全
建筑施工:大风、暴雨等天气容易在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高处作业中造成安全隐患;暴雨天气容易造成临时用电设备、电线进水漏电,导致出现人员触电风险。玻璃幕墙:大风容易增加玻璃幕墙高坠风险。燃气:大风、暴雨、强雷击等天气将对燃气场站、燃气输配系统的正常运行造成一定风险。地下空间:暴雨天气容易对地下空间造成雨水倒灌。
3.危险化学品企业
台风、暴雨可能引发化工装置的损坏、坍塌,部分化学品雨水或受潮发生化学反应,可能引发火灾、爆炸,存在产生有毒气体的风险隐患。雷电可能伤害室外工作人员安全,导致生产装置、危险化学品储罐的火灾、爆炸事故隐患。
4.农业
汛期台风暴雨会带来水稻、蔬菜、瓜果等田地受淹,合作社大棚等设施的倒塌,造成农业的损失。同时对从事海洋渔业捕捞生产人员的安全带来威胁。
四、防御应对措施
(一)加强预警、综合研判、及时响应
区气象局要做好对台风、暴雨、雷电等灾害风险的监测,结合历史灾情,分析可能对本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及时发布气象预警信息。区卫生健康委汛期要建立防汛医疗救护队伍,加强救治力量,确保伤员的抢救和运送。区灾防办要会同各相关部门做好灾情会商,分析研判台风、暴雨、雷电等气象灾害对城乡运行安全的综合影响,提出风险等级意见、明确灾害防御工作重点,及时发布综合预警信息,启动应急响应措施。
(二)强化职责、精准施策、科学防范
针对可能发生的台风、暴雨、雷电等灾害天气各部门要积极做好隐患排查、灾害防御和应急准备等工作,积极防范各类风险,有效应对各种灾害。区水务局要针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设施等,滚动开展防汛隐患排查,建立风险问题清单,推动问题全覆盖整改。各防汛责任单位按照自身防汛职责落实预案、物资、队伍等具体防御工作,确保安全度汛。区农业农村委要加强对农业生产和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部署,注重合理用药,保护稻田生态环境,努力实现水稻病虫害的可持续治理,力求完成今年“虫口夺粮”保丰收任务。同时做好汛期农业生产防灾、抗灾和指导灾后恢复生产工作,统计、上报农业受灾情况。区建设管理委要结合房屋建筑工程和燃气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工作、建筑施工和城镇燃气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建筑工地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等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持续开展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隐患排查。倒逼企业落实落细主体责任,落实落细安全责任清单、风险隐患问题清单,确保安全隐患逐一销号。区绿化市容局要督促有关部门加强灾害性天气的绿化园林、户外广告牌维护管理,做好持续高温的森林火灾防范工作;同时与本辖区水务、旅游、农业等部门建立联防联治工作机制,共同做好美国白蛾监测和防治工作。区交通委和区公安分局交警支队要及时掌握台风、暴雨等气象灾害的影响范围及程度,提前在城市道路、易积水点位、公交枢纽等重点区域强化现场管控,加大排堵疏导和快速处置事故的力度,同时对途径恶劣天气影响地区及时调整公共交通运行路线,对车站滞留旅客做好信息告知和疏导。崇明海事局要做好大风等天气的应急准备,严格落实有关禁限航规定,做好水上突发事件的处置;加强重点水域的船舶动态监管,保障长江口航道的畅通高效运行;提前掌握三岛客运航线恢复运营的计划和动态。区文化旅游局要针对三季度可能出现的恶劣天气,加强安全防范,积极做好灾害情况下的旅游预警、提示工作。加强对民宿行业的监管,指导督促民宿落实好安全主体责任,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立即整改到位,确保游客人身安全。区生态环境局要根据《上海市崇明区空气重污染专项应急预案》,做好空气重污染应对工作。区应急局要加大安全检查频次,加强在防汛防台和高温期间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重大危险源的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各乡镇要充分结合“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辖区内风险隐患排查,紧盯事故多发易发环境和薄弱环节,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做到深查严查、落细落小、抓早抓实。
(三)夯实保障、快速应对、提升能力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协调处理各种突发情况。要进一步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加强应急联动,开展应急演练,健全应急队伍,备足必要应急物资,确保对重大险情或灾害事故果断决策、快速响应、妥善应对、高效处置,全力保障本区城乡运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