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7543421111202300027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督-安全生产监管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应急管理局
发文字号:
沪崇应急〔2023〕30号
成文日期:
2023-05-23
发布日期:
2023-05-23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乡镇、产业园区: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市安委办关于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专题会议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根据《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工贸重点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家指导服务工作的通知》(沪应急工贸〔2023〕26号)部署要求,决定以本区长兴、建设、竖新、绿华、城桥镇以及崇明生态集团、长兴企业集团等为重点指导服务区(以下简称“重点区”),在全区其他乡镇同步开展有限空间专家指导服务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刻吸取本区近期有限空间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坚持“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突出工贸行业重点企业、强化有限空间作业中毒风险防控。通过专家指导帮扶,重点区示范引领,以点带面开展专家指导工作,有效提升全区安全生产一线监管人员相关执法能力,指导企业提高有限空间作业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质量,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遏制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发生。
二、工作内容
(一)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通过专家指导服务推动企业落实监护人负责制,进一步突出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槽罐、纸浆池、腌制池等风险较高的有限空间,重点关注清理清淤、检维修等高风险作业,严格落实有限空间警示标志、隔离措施、装备配备、作业审批、作业条件确认、应急处置、承包方管理等各项安全管控措施。
(二)有效提升企业和监管人员能力水平
组织辖区内相关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一线执法监察人员参与到本次专家指导服务现场工作中,通过现场专家答疑、实地操作训练、应急演练演示等方式,开展身临其境的现场培训工作。同时,积极调动各类社会资源,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公益广告等信息化手段,宣传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形成强有力的舆论氛围。有力宣传加有效培训双管齐下,切实提高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
(三)科技赋能探索建立长效保障机制
积极利用第三方机构及相关领域专家的技术能力,结合各乡镇、产业园区实际,探索物理隔离、电子围栏等先进技术手段,通过改进工艺设施等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的措施办法,以及专业作业队伍外包管理模式。总结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不断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区应急局成立工贸重点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家指导服务工作专班,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组 长:王 勇 区应急局局长
副组长:陈 冲 区应急局副局长
组 员:张 青 区应急局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人
黄冬升 区应急局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陆仁葵 区应急局安全监督管理科一级主任科员
区应急局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工作专班的部署、联络调度、督促指导等日常工作。
四、进度安排和工作要求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下旬以前)
区应急管理局将根据市应急管理局下发工作指导手册,明确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和具体要求。各乡镇、产业园区要明确一名联络员,每月进行工作进展情况小结。要在年初排摸企业底数的基础上,动态开展相关企业的排摸确认工作,如有变化需在每月报送中体现。
(二)指导服务阶段(6月上旬至8月中旬)
区应急管理局将成立专家组抽取重点区企业开展现场指导服务,各乡镇、产业园区要按照相同模式对辖区内重点企业开展全覆盖专家指导服务。
(三)检查评估阶段(8月下旬至10月)
区应急管理局根据市应急局要求对重点区现场指导服务企业开展“回头看”检查评估,总结成效、梳理经验、发现不足。区应急局综合执法大队全面开展执法检查,发现仍不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控措施的企业,要依法严格处罚。区应急管理局将组织专家开展随机抽查核查。
请各乡镇、产业园区于9月2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各一份)。
附件:1、联络人回执
2、2023年工贸重点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家指导名单
上海市崇明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