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7543421111202300023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督-安全生产监管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应急管理局
发文字号:
沪崇应急〔2023〕27号
成文日期:
2023-05-22
发布日期:
2023-05-22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长兴岛管委会、区监委、区公安分局、区建设管理委、区总工会、长兴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31日17时58分左右,位于崇明区长兴镇凤凰公路潘圆公路口的长兴岛凤凰镇CX01单元09-03地块住宅项目施工现场,国兴天成建设有限公司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亡人事故。
受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委托,成立由我局牵头的事故调查组,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形成了《关于“3·31”高处坠落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调查报告》,现印发给你们,请有关部门和单位抓紧落实。
附件:关于“3·31”高处坠落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调查报告
联络人:张青 联系方式:59612771、18918715598
上海市崇明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5月22日
为了便于其他人查询和了解政策,请为本文选择一个合适的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