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7543421111202400012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督-安全生产监管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应急管理局
发文字号:
沪崇安委办〔2023〕9号
成文日期:
2023-05-06
发布日期:
2023-05-06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沪安委会〔2023〕1号)文件要求,区安委会办公室结合崇明实际,拟定《上海市崇明区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送审稿)》,并已征求有关单位意见,现报区政府审议。待通过后,由区安委会印发
特此请示。
附件:上海市崇明区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送审稿)
上海市崇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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