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7543421111202300022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督-安全生产监管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应急管理局
发文字号:
沪崇应急〔2023〕26号
成文日期:
2023-05-05
发布日期:
2023-05-05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区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推进本市危险化学品精细化管理体系建设,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根据《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装置设备带“病”运行安全等10个专项整治的通知》(沪应急危化〔2023〕22号)文件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决定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装置设备带“病”运行安全专项整治等6个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今年开展的危险化学品重点专项整治工作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三年行动计划和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的巩固、延续和提升。各有关企业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研究6个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内容,对照工作目标、整治内容、时间节点,形成2023年度工作任务清单和时间进度安排,进一步细化每项工作推进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圆满完成各项任务目标。(请登录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全过程监管信息系统,在“一企一档”通知栏内下载相关附件及配套文件资料)
二、及时整治隐患,严格闭环管理
各有关企业要结合自身特点,制定各专项工作中涉及清单,针对一家企业涉及多个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要统筹谋划,集中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各有关企业对照整治范围深入排查、评估,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开展分类整治。区应急局将适时联合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督查,对整改不到位的将依法采取停产停业整顿等措施,坚决防范事故发生。同时要积极跟踪问题隐患的整改进度,并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录入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全过程监管信息系统,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执法处罚。
三、强化工作调度,突出示范引领
区应急局将适时调度通报各有关企业工作进度情况。按时反馈整治工作落实情况,专项工作完成后及时进行总结分析,并形成工作总结报送市应急局。市应急局将加大宣传曝光力度,通过官方网站、电视台、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渠道,对典型经验做法和开展情况进行广泛宣传,对存在重大隐患且整改不力的企业及时通报曝光。
特此通知。
附件:1.上海市危险化学品企业装置设备带“病”运行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2.上海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和应用提升工作方案
3.上海市深化油气储存企业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方案
4.上海市危险化学品企业检维修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5.上海市危险化学品仓储信息化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6.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常压储罐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