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7543421111202200027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督-安全生产监管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应急管理局
发文字号:
沪崇应急〔2022〕30号
成文日期:
2022-10-31
发布日期:
2022-11-0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8日上午9时左右,在位于崇明区长兴镇江南大道1835号的中国船舶电站设备有限公司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亡人事故。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现请示成立由上海市崇明区应急管理局牵头,上海市崇明区总工会、上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上海长兴海洋装备产业基地开发有限公司等单位组成的事故调查组,由上海市崇明区应急管理局局长王勇任组长,并邀请中共上海市崇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上海市崇明区监察委员会)参与,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妥否,请示。
上海市崇明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10月31日
联络人:张青 联系方式:59612771、18918715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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