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上海市崇明区应急管理局)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2-01-27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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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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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2022-01-27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按照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文件规定,由崇明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崇明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59614557,地址:崇明区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四楼西侧,邮政编码:20215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做好应急管理职能领域各类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按照法定公开内容要求,严格做好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事故调查、防灾减灾、应急指挥、森林防火工作相关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做好应急管理领域重点规划主动公开。配合做好《上海市崇明区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等规划,确保规划及时全面公开。加强政策文件解读力度。围绕《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乡安全风险防控的意见》开展文件解读工作1例。同时加强政府信息政策解读网站、邮箱、电话等渠道的日常维护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做好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2021年度,区应急局共受理申请2件,予以公开2件,结转下年度办理0件,数量较去年同期持平。规范内部办理流程。区应急局办公室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的流程要求进行办理,加强信息公开答复的备案及审查,减少信息公开争议发生。

(三)政府信息管理。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区应急局、区安委办、区灾防办、区灾普办制发文件总数130件,其中94件主动公开,3件依申请公开,33件免于公开。持续推进政府信息的转化公开。根据区政府定期审查和动态调整建议,将3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转化为主动公开,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率。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完善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不断完善本单位公开制度、公开指南、公开年报、政策文件、法定公开内容和依申请公开的规范化公开专栏。加强区政府门户网站的应急管理与安全生产专题的动态更新与日常维护。持续推进政务新媒体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本单位微信公众号的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维护与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方便社会公众及时有效了解相关资讯

(五)监督保障。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内部工作机制。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专班保障落实,推动工作措施落细落实,持续贯彻“五公开”要求,完善公开制度,全力提升行政透明度、决策科学性、公众满意度,为建设服务型政府提供有力支撑。提高业务培训实效。积极参加区政府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公开实务培训,并不断加强内部教育学习,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

0

0

0

0

0

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扎实开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精准度有待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与实际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界定不明晰、内容不配套、长时间不产生信息等现象;二是政策解读的方式多元化与互动性不强。政策解读的方式方法仍然不够丰富,对社会公众的引导力与吸引力有待增强。

下一阶段,我局将从以下几方面改进相关问题:一是加强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动态调整与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与实践工作相配套,精准科学。二是持续高度重视政策解读及社会公众互动工作,充分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制度,提升政策解读的公众影响力,增强公众参与的互动性与活力,积极搭建政民互动平台,畅通互动渠道,全面做好新一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公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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