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7543421111202100057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督-安全生产监管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应急管理局
发文字号:
沪崇灾防委办〔2021〕4号
成文日期:
2021-05-06
发布日期:
2021-05-07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成员单位、各乡镇:
2020年,区应急局根据《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管理办法》(国减发〔2020〕2号),结合本区实际,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年度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本区绿华镇华渔村社区、港沿镇园艺村社区和向化镇向宏社区积极开展创建实践、提升综合减灾能力,经国家减灾委、应急管理部、中国气象局、中国地震局审核,按照《关于命名北京市东城区龙潭街道安化楼社区等999个社区为2020年度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通知》(应急〔2021〕17号),被命名为2020年度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请各乡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认真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理念,学习已被命名社区成功经验,持续开展创建探索实践。请被命名社区认真总结创建经验,继续提升创建水平,发挥标杆指导作用。市应急管理局将对本区2020年度被命名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3个社区分别予以3万元奖励,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各项社区综合减灾工作(社区风险评估、隐患排查、预案演练、标识建设、科普宣传、应急包购置以及帮扶脆弱人群)。各社区要建立专项资金使用台账,按要求合理合规使用奖励资金,使用情况于11月底反馈区灾防办。
上海市崇明区自然灾害防治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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