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应急局关于开展花博保障安全生产巡查工作方案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1-03-28 00:00

  • 索引号:

    SY7543421111202100017

  •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督-安全生产监管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应急管理局

  • 发文字号:

    沪崇应急〔2021〕26号

  • 成文日期:

    2021-03-25

  • 发布日期:

    2021-03-28

为切实保障第十届中国花卉博览会安全、有序、圆满举办,根据花博会筹备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花博会安全保障工作的提示》要求,制定本单位花博会保障安全生产巡查工作方案。

一、主要目标

进一步加强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强化全区安全生产领域风险排查和隐患化解,有效预防和遏制展会前夕及展会期间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全力保障城市运行安全。

二、检查范围

全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工贸企业。

三、检查组织

区应急局、各乡镇、产业园区联合开展花博安全保障工作。对列入2021年区应急局重点监督检查名单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企业(包含液氨制冷)及花博会场馆5公里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企业,由区应急局开展巡查;其他危险化学品使用、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企业的巡查,由属地乡镇、产业园区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并对辖区内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一并加强安全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平稳受控。

四、重点检查内容

(一)危险化学品企业。重点检查花博会相关管控措施的落实情况、检维修作业管理、工艺调整管理、定置管理执行、应急值守、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及散装汽油管理等情况;

(二)工贸企业。重点检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应急值守、工贸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整治发现问题、隐患整改等情况。

五、检查安排

(一)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改

及时将花博会有关安全管控措施和要求传达至区域内相关企业,组织各相关企业开展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自查自改。危险化学品企业、工贸企业要分别对照《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逐条进行排查整治,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彻底整改隐患,真正做到隐患排查整治闭环管理。

(二)加强重点监管企业日常检查工作

围绕花博安全保障工作要求,结合年度执法计划,强化危险化学品和工贸重点监管企业日常安全检查,区应急局对全区3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9家经营(带储存设施)企业、7家重大危险源企业加强检查频次,督促企业切实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强化重点岗位和人员的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

(三)开展花博会场馆周边5公里范围安全检查

加强“花博会”会场周边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企业相关管控,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要对会场周边5公里范围内涉及使用、经营危险化学品企事业单位15家进行排查(其中学校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家、加油站6家、涉氨企业1家,制药企业2家)。5月21日至7月2日期间,区应急局对17家企事业单位每周开展一次全面安全巡查,重点查看企业危险化学品储存、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措施、人员职责、安全设施等落实情况。督促企业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每天对全厂区开展安全检查,加强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巡查,严防危险化学品被盗,确保不发生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

(四)加强全区工厂企业安全检查力度

各乡镇、产业园区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全区工贸生产企业安全检查力度,突出对危险化学品使用、有限空间作业、粉尘涉爆、临时用电等重点区域的检查,突出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等重点人员的检查。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把安全风险源头管控,加强与行业监管部门及相关行政执法单位沟通联系,增强执法合力。对于重大隐患,各乡镇、产业园区要及时上报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巡查对“花博会”社会面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及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任务,全面担负起本部门保障花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任务,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各乡镇、产业园区结合本辖区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合理安排检查任务。

(二)加强部门协作。各条线职能部门建立紧密的协调联系机制,积极配合参加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开展的专项巡查,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全力推进花博保障巡查工作,确保“花博会”顺利召开。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乡镇、产业园区安全监管部门要落实专人负责,自5月21日起至7月2日每日16时前报送本辖区工作情况和检查信息、数据,区应急局每日汇总本单位和各乡镇、产业园区当日安全生产情况,及时报送市应急管理局总值班室。联系人:黄诚,联系电话:59612771、17321381230,传真:69611994,邮箱:cmqajk@163.com。

 

附件:花博会周边5公里危险化学品经营、使用企事情业单位名单

 

上海市崇明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3月25日


附件 危险化学品经营、使用企事情业单位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地址

乡镇(园区)

1

上海中油农工商石油销售有限公司第二加油站

东平镇长江农场场部

东平镇

2

上海中油农工商石油销售有限公司长圳加油站

新海镇长征农场场部

新海镇

3

中石油崇明第二加油店

建设镇建设公路2230号

建设镇

4

中石化茂通加油站

建设镇蟠龙公路483号

建设镇

5

中石油崇明第十八加油店

港西镇三双公路1231号

港西镇

6

中石化石伟加油站

港西镇港东公路2199号

港西镇

7

上海市长江学校

崇明区长江农场

东平镇

8

崇明区建设中学

建设镇北首

建设镇

9

崇明区实验中学港西校区

港西镇三双公路

港西镇

10

崇明区东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东平镇长江大街

东平镇

11

崇明区建设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建设镇白钥村1269号

建设镇

12

崇明区港西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港西镇三双公路1581弄126号

港西镇

13

上海崇明瀛江水产品经营部

东平镇长江农场

东平镇

14

上海信谊百路达药业有限公司

长征总公司科技园区

新海镇

15

上海达华药业有限公司

新海镇长征公路3503号

新海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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