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崇明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指导服务过程管控专项治理”3个专项活动切实扭转事故多发频发势头的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1-04-23 00:00

  • 索引号:

    SY7543421111202100026

  •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督-安全生产监管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应急管理局

  • 发文字号:

    沪崇应急〔2021〕32号

  • 成文日期:

    2021-04-22

  • 发布日期:

    2021-04-23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属单位及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精准化治理,切实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扭转部分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多发频发势头,根据《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指导服务 过程管控 专项治理”3个专项活动 切实扭转事故多发频发势头的通知》要求,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现制定《上海市崇明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指导服务 过程管控 专项治理”3个专项活动 切实扭转事故多发频发势头的方案》,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崇明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指导服务 过程管控 专项治理”3个专项活动 切实扭转事故多发频发势头的方案》

     

                    上海市崇明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4月22日

附件

上海市崇明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指导服务过程管控 专项治理”、

3个专项活动切实扭转事故多发频发势头的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属单位及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精准化治理,切实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扭转部分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多发频发势头,根据《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指导服务 过程管控 专项治理”3个专项活动 切实扭转事故多发频发势头的通知》要求,现开展为期6个月的“安全监管指导服务”“安全生产过程管控”“工贸行业专项治理”3个专项活动,进一步助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集中攻坚走深走实,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针对近年来本区制造业、建筑业、服务业事故突出,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事故高发等突出问题,开展企业“安全监管指导服务”活动,重点解决部分行业系统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体系建设不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不及时、风险辨识不充分等问题,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过程管控”专项活动,务实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和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开展“工贸行业专项治理”,重点针对危险化学品使用、有限空间作业、涉氨制冷、涉爆粉尘、高温熔融金属等继续深化专项整治。通过开展“三个专项活动”,在“深度诊断、深度整改、深度服务”上下功夫,全力遏制事故上升势头,促进本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企业安全监管指导服务活动

1.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专项执法检查。按照分类分级和属地监督管理的要求,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加强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意见》,对标对表推动和检验企业落实各项措施和办法的实效,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完善全链条安全责任体系,切实解决部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2.开展专家现场指导服务活动。寓服务于执法之中,推广危险化学品领域开展的专家指导服务工作模式,重点对去年以来发生过事故的企业开展点对点专业指导服务,全面系统评估诊断。针对专家反馈的问题,实施清单化管理,督促各企业严格按照专家要求闭环管理,做到专家指导服务前自查到位、指导服务中记录到位、指导服务后整改到位。

3.开展事故后评估工作。根据事故特点,开展针对一般(典型)事故责任追究及整改措施落实工作的后评估工作,严格落实“四不放过”要求,必须提出防止相同或类似事故发生的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并督促事故发生单位加以实施,把各级人员、各个部门的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制度执行到位,把措施落到实处,真正做到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对整改措施不到位、责任追究不落实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4.推动监管方式创新。推行记分制等方式,实施分级、分类监管。通过告知承诺、指导服务、批评教育、约谈警示、不定期抽查等措施,增强企业的主体意识。推动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岗位操作员工全过程参加执法检查,进行“说理式执法”,加强指导服务,增强企业自我防范风险意识和主动消除违法违规行为的自觉性。

(二)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过程管控活动

1.全面推进双控机制建设。督促、指导工贸企业按照《工贸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系统梳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建立健全以风险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逐一落实企业、车间、班组和岗位的双重预防责任。要组织有关专家,严格遴选标准,确定标杆企业,整理形成可借鉴、可推广、可套用的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标准,采取分级集中宣贯、分类观摩指导等形式,指导同类型企业全面开展“双控体系”建设。

2.深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督促工贸企业建立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为基础,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化。继续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严进能出”政策,将标准化与双重预防、执法检查等工作统筹融合。

3.推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延伸。推进工贸企业将供应商、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和承租单位等相关方安全管理全面纳入本单位安全管理体系,督促对供应商实施安全生产延导管理,一体推进,连带抽查;对在本单位区域内从事作业的外来施工队伍实行同体系、同标准、同要求、同对待的“四同”管理,加强对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等承包、承租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协调管理。

4.强化安全事故防控措施落实。开展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事故”“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以防范遏制事故为重点,着力强化对个人防护、安全技术措施、安全交底、作业监护等关键环节的治理管控,特别是针对习惯性违章等管理顽症反复抓、抓反复,直至彻底解决。着力强化警示性宣传和针对性培训,在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素质上下功夫,树牢安全生产“四不伤害”的责任意识。要坚持以案为鉴,加大事故责任追究、问责力度,严格落实“四不放过”,针对突出问题、共性问题,组织分析深层次原因,落实治本之策,切实健全常态长效、实用管用的工作机制。

5.加强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建设。推动群防群治,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啄木鸟、企业风险扫描仪、隐患排查显微镜、安全隐患随手拍等活动,积极调动一线员工参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积极性,加大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力度,健全安全监督的吹哨人机制,营造人人管安全、安全为人人的社会氛围。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措施要求,强化违法失信行为的有效管理,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坚决杜绝部分企业“屡禁不止、屡罚不改”现象。

(三)开展工贸行业专项治理活动

各乡镇、中央、沪在崇企业及区直属单位要按照《上海市崇明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全面加强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对钢铁、粉尘涉爆、铝加工(深井铸造)、涉氨制冷企业,以及存在有限空间作业、高温熔融金属作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工贸企业开展7类专项整治。重点按照应急管理部编制的《钢铁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表》《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表》《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表》《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表》,对涉及重点检查事项的违法行为从严行政处罚。要开展明查暗访,按技术规范、技术标准要求监管,不搞大呼隆,确保有关规范要求落实落地见效,确保在2021年底前全面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取得显著成效奠定基础。

三、时间安排

从2021年4月至9月,分3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1年4月至5月)。各乡镇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细化落实方案,并传达到每一家企业。区直属单位和相关企业要进行全面部署安排,广泛宣传发动,部署下属单位对照应急管理部编制的《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检查要点表》(详见附表),完成系统性的全面自查自纠。

(二)组织实施(2021年6月至8月)。各乡镇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指导服务,在企业完成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照《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检查要点表》逐项开展检查确认,乡镇帮助企业查找制约安全发展的瓶颈问题。区直属单位和相关企业要根据治理任务,对下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梳理研判,重点分析责任链条、规章制度、现场管理等方面的问题,结合实际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强化推动重点工程、研究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推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巩固提升(2021年9月)。各单位要针对组织实施阶段发现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回头看”督导检查和举一反三随机抽查,积极研究促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帮扶政策和激励政策,树立和推广最佳实践,建立相关数据平台,积极培育、引进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助推企业解决落实主体责任过程中遇到的管理和技术难题。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将本通知要求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有机结合,成立专班,由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统筹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各项工作。要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务求取得实效,不断提升企业自主管理水平。

(二)加大检查力度。各乡镇在组织实施和巩固提升阶段,要从严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检查,切实把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作为抓好安全监管工作的根本落脚点。对隐患排查整改不力或屡改屡犯的企业,要结合记分制工作,及时上报。

(三)做好服务指导。各乡镇要创新工作方式,结合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要求,上门开展宣教指导。要善于发掘先进典型单位,组织同类型企业参观学习。要通过邀请专家授课、开展交互检查和交流研讨等形式,推动辖区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的整体提升。


附件 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检查要点表

 

注:“检查项”是督促检查事项,“执法项”是依法处罚事项。

序号

主要任务

检查要点

检查方式

检查情况

企业自查情况

备注

(一)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

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业所有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推动各个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考核标准和监督考核机制,按照制度规定开展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督考核。

1.查阅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覆盖所有负责人、部门和岗位;是否明确考核标准和监督考核机制。

2.查阅按照考核标准和监督考核机制,开展责任制考核的记录。



执法项。

主要负责人履责、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执法处罚依据参见执法检查表。

检查项。

以师带徒落实情况。

2

督促指导企业强化落实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责任落实,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                       

1.与企业主要负责人座谈交流其法定责任掌握和落实情况。

2.查阅履职佐证资料。



3

督促指导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内部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制度;督促指导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班组和一线从业人员严格履行自身安全生产职责,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督促指导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严格落实以师带徒制度,确保新招员工安全作业。

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明确。从业人员熟知岗位安全生产职责,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检维修作业制定安全方案,外委承包项目签订安全协议,对承包单位统一管理、定期检查。

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建立并落实以师带徒制度。

1.重点抽查企业负责人、生产、技术、设备、安全、财务、人事等部门负责人及关键岗位人员责任制是否结合企业实际,是否符合岗位特点、具体明确。

2.询问有关负责人、一线员工掌握岗位职责、安全操作规程等情况。

3.查阅检维修作业安全方案、外委承包项目管理、检查等资料。

4.抽查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以师带徒制度落实情况。



(二)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

督促指导企业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全力支持安全管理机构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齐全。

1.查阅企业人员情况登记表,了解掌握企业从业人员数量。

2.查阅企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关佐证文件资料。

3.查阅安全管理人员专业背景和从业经历。



执法项。

执法处罚依据参见执法检查表。

5

督促指导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

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

核查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建设情况。



检查项。

6

督促企业强化安全投入,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严格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坚持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相结合,确保足额提取、使用到位,对违规挪作他用,以及由于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发生事故等后果依法依规惩处。

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的要求,规范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查阅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和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



检查项。

7

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支持政策,加大淘汰落后力度,及时更新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安全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企业不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淘汰工艺和设备。

现场抽查工艺和设备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情况。



执法项。

具体参见钢铁、涉爆粉尘企业执法检查重点事项表。

8

督促企业加强从业人员劳动保护,配齐并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

从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齐全有效。

1.查阅企业安全防护用品登记和发放记录。

2.询问1-2名从业人员掌握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情况。



执法项。

执法处罚依据参见执法检查表。

9

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依法查处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和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上岗作业等违法行为。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健全,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合格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1.查阅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计划和培训记录(试卷)。

2.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有效性,现场核查特种作业岗位是否配备符合资质人员。



执法项。

执法处罚依据参见执法检查表。

10

充分利用国家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支持政策,加强企业安全人才培养。督促指导省属以上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建或委托方式建设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实现重点岗位人员“变招工为招生”。

省属以上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重点岗位人员实现“变招工为招生”。

与企业主要负责人座谈交流重点岗位“变招工为招生”实施情况。



检查项。

11

督促推动各类企业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和行业专业标准化评定标准的要求,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督促指导高危行业及规模以上企业完成自评工作。

企业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高危行业及规模以上企业完成年度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自评工作。

查阅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度自评报告。检查是否按规定开展,是否符合企业实际情况。



检查项。

(三) 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机制

12

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科学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定期辨识安全风险,并对其进行分类、梳理、评估,科学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实现“一企一清单”。

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完善,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明确,实现“一企一清单”。

1.查阅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和风险分级及管控措施清单。

2.检查主要风险辨识是否遗漏、评估分级是否合理、管控措施是否到位。



检查项。

13

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制度,逐一落实企业、车间、班组和岗位的管控责任。

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制度,企业、车间、班组和岗位管控责任明确。

现场抽查有关负责人、员工对安全风险辨识管控掌握和落实情况。



检查项。

14

督促指导企业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重点环节,高度关注运营状况和危险源变化后的风险状况,动态评估、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

动态评估运营状况和危险源变化后的风险,及时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

查阅运营状况和危险源变化前后评估结果和相应措施。检查是否对改扩建、新工艺新设备等更新风险管控清单。



检查项。

15

督促指导企业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设置明显警示标志,确保每名员工都能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措施。

安全风险公告栏、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安全警示标志齐全有效。

现场抽查1个车间的安全风险公告栏,2个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和1个设备设施的安全警示标志。



执法项。

具体参见有限空间作业执法检查表。

16

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明确风险管控和报告流程,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定期向相关监管部门报送风险清单。

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健全,依法向相关监管部门报送风险清单。

查阅企业风险清单报告。



检查项。

(四) 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17

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完善隐患排查治理等重点环节的程序、方法和标准,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并及时向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完善,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1. 查阅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否明确责任、机制、程序、方法、资金等要求。

2. 查阅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清单,是否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

3.查阅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是否规范健全,“双报告”记录。



执法项。

执法处罚依据参见执法检查表。

18

督促指导企业按照有关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制定并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并向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

企业对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自查自改到位。

1.是否按照重大隐患判定标准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

2.现场抽查企业重点环节、部位、设备设施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执法项。

执法处罚依据参见具体行业领域执法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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