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海新船舶工程有限公司“1·15”起重伤害死亡事故处理情况的请示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1-02-25 00:00

  • 索引号:

    SY7543421111202100004

  •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督-安全生产监管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应急管理局

  • 发文字号:

    沪崇应急〔2021〕18号

  • 成文日期:

    2021-02-24

  • 发布日期:

    2021-02-25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5日15时38分左右,在位于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丰福路666号的上海中远海运船舶有限公司峨眉山船坞上,上海海新船舶工程有限公司发生一起起重伤害死亡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受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局组成事故调查组,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开展了该起事故的调查工作,形成了《上海海新船舶工程有限公司“1·15”起重伤害死亡事故调查报告》。现将事故调查报告呈上,请予批复。

   

附件:上海海新船舶工程有限公司“1·15”起重伤害死亡事故调查报告

 

                           上海市崇明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224

 

联络人:陆仁葵    联系方式:1391633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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