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崇明县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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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4-1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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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崇明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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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04-11

崇明县安监局
2016年1月4日

引 言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崇明县安监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表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保障落实,工作措施到位,认真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由办公室具体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实现了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咨询等工作的一体化管理;明确有关科室的工作职责,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并由专人开展具体工作。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做好政府信息及时向公众传递,我局制定了拟文、定密、审核、发布等程序,使公文进入审签程序时就明确该公文信息可否公开,增强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确保公开与保密两不误。截至2015年底,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我局从公众需求出发,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依照《保密法》及相关规定,规范信息公开范围、规范信息公开载体、规范信息公开程序、规范信息公开责任人进行落实,确保公开的信息全面及时,内容完整准确;继续完善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制度,认真梳理公开目录,完善培训、考核、督查和动态管理,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和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审定和保密核审,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协调、指导、监督和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日常工作中,筛选、校核各科室提交的需公开的政府信息,编制、调整和更新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目录内容,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
  (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为切实贯彻《条例》提供制度保障。完善相关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障制度,用具体的制度来规范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约束具体的行政行为,使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步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的轨道。
  (三)完善目录和指南,规范细化公开内容。根据《条例》对目录和指南编制的要求,在规范编制了部门组成情况、部门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办事指南、行政收费依据、前置审批项目、公告。并在门户网站上向社会进行了公示、公开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和及时更新,方便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到2015年底,本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1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2015年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9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较上年度同期主动公开量增加67%。其中,机构设置类信息1条,占1%;政策法规类信息27条,占17%;规划计划类信息12条,占8%;业务类信息119条,占75%。
  主动公开范围主要包括:机构设置与职能,法规政策,国家安全生产规划等信息(参见《县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主动公开途径主要包括:充分利用崇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在局门户网站醒目位置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所有主动公开的公文类信息等及时上网公布并能滚动浏览。同时设立网上办事栏目,对我局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公布,开设局长邮箱、办事指南、状态查询等栏目,对局工作情况、安全检查状态等进行公布,便于企业和公民查询。同时,开设监督投诉、便民问答等栏目,对企业和公民提出的问题,需要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都及时给予明确答复。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为积极稳妥地做好社会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局具体明确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申请机构、申请提出方式、申请受理流程、服务方式和内容,进一步规范申请受理程序,明确操作要求和办结时限,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2015年度,我局没有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二)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我局无信息公开收费。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至2015年底,我局未收到任何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事项。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常态性的工作,不断的更新和充实才会让政府信息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体现安监部门的服务职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着一定的不足和问题。一是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个别科室对需要本科室及时更新的信息未做到及时、主动更新。二是信息公开栏目需要整合。门户网站上的信息公开栏目部分内容重复,需要进行重新规划和整合。三是公开的内容不够宽泛。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需要进一步进行补充和完善。
  (二)改进措施
  一是整合网站系统,提高网站服务功能。对局网站进行改版,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进一步整合网站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合理设置信息公开栏目界面,建立好信息间的关联,尽量减少点击链接层次,提高网上服务效率。二是认真梳理,充实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我局将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统一认识,严格责任追究。我局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召开政务公开工作协调会,进一步明确各科室职责,统一认识,重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明确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增强各科室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的主动性。

  附表:2015年度县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5年度县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单位

 

主动公开信息数

159

其中: 较上年度同期增加率

-

67%

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159

新增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0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单位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0

受理申请总数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4.网上申请数

0

5.信函申请数

0

6.其他形式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其中:1.同意公开数

0

2.同意部分公开数

0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

0

4.“信息不存在

0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

0

6.“申请内容不明确

0

7.“重复申请

0

8.不予公开总数

 

0

其中(1国家秘密

0

2商业秘密

0

3个人隐私

0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

0

5危及安全和稳定

0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9.其他

 

0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单位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0

网上咨询数

人次

0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0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0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131157

附表四 申诉情况统计表

   

单位

 

行政复议数

0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行政诉讼数

0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行政申诉数

0

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单位

 

收取费用总数

0

其中:1.检索费

0

2.邮寄费

0

3.递送费

0

4.复制费(纸张)

0

5.复制费(光盘)

0

6.复制费(软盘)

0

7.其它收费

0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1

其中:1.全职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1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0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0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万元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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