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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医疗保障局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6-05-12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医疗保障局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
城乡医疗救助基金使用情况的公示
根据《财政部 国家医保局关于修订<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5〕1号)规定,各统筹地区医疗保障部门应按季度将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的筹集和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崇明区2026年第一季度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筹集和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截至2026年3月31日,医疗救助基金总收入14024.76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14024.00万元,利息收入0.76万元。
截至2026年3月31日,医疗救助基金总支出2682.46万元,其中救助待遇支出2678.00万元,参保资助支出4.46万元。
上海市崇明区医疗保障局
202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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