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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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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1-22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医疗保障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组织人事、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政务公开、机要保密、办文办会、档案管理、后勤保障、信访协调、网络安全等各项工作。负责部门财务预算及执行、固定资产使用管理。负责医保规划、医药价格、招标采购、医保数据统计、信息化建设相关工作。
(二)基金监管科。负责建立区域内医保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组织开展医保日常监督管理和长期护理保险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医保费用支付和预算管理相关工作。负责落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化管理。
(三)待遇保障科。负责落实本市医疗保障、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长期护理保险政策执行与区域内协调推进相关工作。负责本区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实施及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工作。
上海市崇明区医疗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上海市崇明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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