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45号代表意见的答复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2-05-1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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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崇明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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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2022-05-17

吴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长期护理保险服务标准和需求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将相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18年起本市推行长期护理保险(以下简称“长护险”)试点,作为一项民生实事工程,有效缓解了失能老年人的长护险照护需求。目前本区共有长护险服务对象19997人,其中居家服务对象17590人,住养机构服务对象2407人。

根据《上海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办法》,本市60周岁以上,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等级二至六级的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以享受长护险待遇。参保人员需要享受长护险服务的,应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及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府规〔2018〕2号),进行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以下简称“统一需求评估”)。该评估等级作为申请人享受长护险待遇、养老服务补贴等政策的前提和依据,所以,民政部门规定,老年人需要享受养老服务补贴等政策的,也需申请统一需求评估。目前申请统一需求评估实行全市通办。

针对前期长护险服务总量快速增长以及服务不规范等问题,为提高长护险资源使用效率,保障重度失能老人的照护需求,为此,我们广泛宣传长护险政策。通过多渠道宣传,让广大群众了解长护险与民政居家的区别,引导参保人员按照实际需求申请长护险服务。实行服务总量管控根据全市工作部署,前年开始我们对各乡镇长护险区域服务总量分类管控,由乡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和村居委对长护险服务需求申请人开展照护需求调查,在确保重度失能人员需求保障的前提下,按照轻重缓急受理长护险服务申请,控制不必要的长护险服务需求。强化评估全过程管理建立健全预评估和集体评审制度,采集评估影像资料,落实评估公示,确保评估结论客观公正。加强长护险服务的日常监管我们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日常检查,建立长护险服务APP智能监管系统,开展服务项目语音上传管理,制定并实施《崇明区长护险居家服务机构违规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崇明区长护险护理服务员违规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对违规行为进行记分和处理。通过一系列管理举措,本区的长护险服务逐步得到改进,管理逐步得到加强。同时,我们还开展了长护险护理员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提高护理服务水平。

目前长护险还处于试点阶段,政策规定尚需不断完善,照护服务还需不断优化,监督管理仍需不断加强。对于您提出的进一步加强长护险服务管理方面的相关建议,我们将积极予以采纳;对于建议完善长护险政策规定的意见,我们会向市相关部门积极建言,共同推进长护险高质量发展。

感谢你们对我区长护险试点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上海市崇明区医疗保障局

                                  2022年2月24日   


联系地址:崇明大道8188号3号楼       邮政编码:202150

联系人姓名:沈汉春                  联系电话:69688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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