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MB2F312420202000004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卫生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医疗保障局
发文字号:
沪崇医保〔2019〕5号
成文日期:
2020-04-10
发布日期:
2020-04-13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定点医药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坚决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加大宣传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力度,有效提升定点机构和参保人员法制意识,持续强化受理经办和执法规范,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对欺诈骗保持高压打击态势,根据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沪医保基管〔2020〕31号)要求,结合崇明区工作实际,定于2020年4月,在全区开展集中宣传月活动,为确保宣传活动顺利、有序、有效开展,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活动主题
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
二、宣传内容
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围绕宣传主题,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有效扩大宣传效应、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法制意识,深化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营造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进而达到净化医保环境、震慑犯罪的目的。
(一)始终坚持将打击欺诈骗保作为基金监管的首要任务,宣传基本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解读力度。
(二)宣传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投诉渠道及举报奖励办法。
(三)坚决曝光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案例查处情况。
三、宣传方式
(一)开展集中宣传启动仪式
崇明区医疗保障局于2020年四月上旬举行“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活动动员大会。
(二)多层次、多渠道开展宣传。
依托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经办机构,形成集中宣传主阵地,重点宣传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政策法规。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张贴宣传海报和医保政策问答、播放典型违法违规案例等形式向全社会广泛宣传,切实提高医保监管政策法规知晓率。
(三)开展集中宣传“三进”活动
1.进社区农村。宣传月期间,深入社区和农村,结合当前疫情防控,依托乡镇社区事务中心对村居发放宣传海报等形式,加大对参保人员的宣传力度,提高参保人对违法行为的认识,发动群众自觉抵制违法行为,维护基金安全。
2.进医院药店。组织医院和药店开展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法律法规和政策学习会,邀请医保专家授课,集中学习医疗保障业务知识,提高医药机构人员对医保基金监管法规政策的知晓度。同时要求各定点医药机构认真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并将宣传工作常态化。积极利用海报、横幅、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向医务人员和参保群众宣传医保基金监管的相关法律政策,并在医院和药店显著位置公示举报和奖励办法。
3.进经办窗口。组织开展全区医疗保障业务经办职工对医保监管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培训,加强医保经办人员政策知晓度。医保服务经办窗口要通过张贴宣传海报,电子显示屏播放宣传标语等形式,营造宣传氛围。
(四)落实社会监督。各定点医药机构、经办部门主动宣传打击欺诈骗保举报奖励措施,主动公布国家和本市举报电话,优化规范举报流程,对符合条件的举报人员实行“快奖”、“重奖”。
四、工作要求
围绕主题、突出重点积极谋划宣传月活动,做到宣传人群全覆盖、宣传机构全覆盖,各医保定点机构应积极配合,不搞形式、不走过场,确保宣传月工作有效落实。
(一)精心组织。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要高度重视宣传月活动,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合理开展宣传月活动,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采取有效宣传措施,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宣传成果和经验。加强舆情引导和监测,积极妥善做好舆情应对处置,及时上报舆情信息。
(二)确保成效。科学进行宣传,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要认真谋划、积极落实,收集汇总本机构宣传活动进展情况,结合机构特点,创新突出1至2个工作亮点,及时向区医疗保障局报送宣传动态。要密切关注舆论舆情,正确引导媒体宣传导向,增强人民群众法制意识,为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奠定坚实舆论基础,确保宣传成效。
(三)总结提升。各定点医药机构要注意收集宣传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总结活动效果、宣传作品以及群众意见建议和举报线索,完善长效宣传机制,于4月30日前将宣传活动总结及相关资料报送崇明区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科。
附件:《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活动统计表》
上海市崇明区医疗保障局
2020年4月10日
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活动统计表
单位(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宣传形式 | 宣传量(次) | 宣传作品数 | 宣传作品名称(内容) | 受众人数 | 备注 |
1 | 海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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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标语横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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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宣传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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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宣传资料(折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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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播放典型违规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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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政策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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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电子屏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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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其他(注明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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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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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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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1.宣传量指开展宣传的次数,如政策培训开展了几次,海报整个活动期间前后共张贴了几次。 2.宣传作品数,如海报就填具体几张或横幅具体几条。 3.宣传作品名称(内容),如海报就填海报名称,横幅就填具体内容,违规案例填案例名称。 4.受众人数,各类宣传活动的受众人数。 5.没有开展的宣传形式填“无”。其他宣传形式由各单位自行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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