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4541202600026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卫生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字号:
沪崇卫预防〔2026〕5号
成文日期:
2026-06-10
发布日期:
2026-06-12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十三部门关于印发〈上海市儿童青少年“五健”促进行动计划(2026—2030年)〉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区卫生健康委等11部门联合制定了《崇明区儿童青少年“五健”促进行动实施方案(2026—203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崇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共上海市崇明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上海市崇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上海市崇明区财政局 上海市崇明区文化和旅游局
上海市崇明区体育局 上海市崇明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共青团上海市崇明区委员会 上海市崇明区妇女联合会
上海市崇明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6年6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崇明区儿童青少年“五健”促进行动实施方案
(2026—2030年)
为落实《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十三部门关于印发〈上海市儿童青少年“五健”促进行动计划(2026—2030年)〉的通知》(沪卫妇幼发〔2026〕3号)要求,加强儿童青少年肥胖、近视、心理行为异常、脊柱弯曲异常和龋齿等防治,不断促进儿童青少年身心健康,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30年,实现以下目标:
1.中小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达到65%以上;儿童青少年肥胖得到有效干预。
2.0~6岁儿童、中小学生屈光筛查率逐步提升,0~6岁儿童屈光筛查率达到95%以上,中小学生屈光筛查率达到98%以上;6岁儿童近视率控制在3%左右,小学生近视率下降到32%以下,初中生近视率下降到60%以下,高中阶段近视率下降到70%以下。
3.0~6岁儿童心理行为发育监测的比例达到90%,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学校比例达100%,中小学校每学年至少开展一次心理健康讲座或相关教育活动。三级综合性医院开设精神心理相关科室并开设常规门诊的比例达到100%,社区儿童心理健康服务覆盖率维持在100%。
4.中小学生脊柱弯曲异常筛查普遍开展。10~16岁儿童青少年脊柱弯曲异常筛查覆盖率达到95%。
5.0~6岁儿童口腔健康检查覆盖率达到95%以上,中小学生口腔健康检查覆盖率达到90%,5岁、12岁儿童患龋得到有效干预。
二、工作内容
(一)儿童青少年健康体重促进行动
1.强化孕期体重管理。助产医疗机构将体重管理纳入早孕关爱和孕产期保健服务,持续优化孕期营养宣教课程,将其纳入孕妇学校必备课程。加强孕期营养门诊建设,建立标准化服务流程与协作机制,做好孕前和孕期营养评估、咨询指导和干预服务,促进孕前维持适宜体重、孕期合理增重,预防巨大儿的发生。
2.强化0~6岁儿童体重管理。严格落实《上海市0~6岁儿童营养指导技术规范》,依托0~6岁儿童常态化健康管理工作,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常态化开展婴幼儿营养喂养个性化健康咨询与科学指导,持续夯实基层婴幼儿营养喂养服务水平与专业能力。精准做好儿童营养不良、超重、肥胖等营养性问题儿童的筛查识别,规范落实高危儿童转诊、定期随访及闭环管理。区妇幼保健所规范开设儿童营养门诊,聚焦儿童体格发育监测、科学喂养、合理膳食搭配、生长发育干预等重点内容开展专项健康指导,全方位保障辖区儿童健康生长发育。
3.强化中小学生体重管理。加强食育教育,将膳食营养和体育锻炼知识技能融入中小学课程教育及日常活动,纳入教师培养培训课程,全面提高教师专业素养和指导能力。中小学校配足配强体育教师,应用AI智能教学方式和社会专业力量,指导学生做好体重管理。在中小学校推进健康食堂(餐厅),优化学生餐膳食结构,培养健康饮食行为。按照《上海市体重管理门诊建设与管理指引》,推进医疗机构体重管理门诊标准化建设。推广中医药食疗干预、中医药体质辨识等技术,对儿童青少年肥胖进行干预。
4.强化体育运动干预。规范开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强化针对性运动指导,指导学校运用可穿戴设备等智能化手段开展运动监测,完善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与干预体系。建立健全体教融合工作机制,构建“小学兴趣化、初中多样化、高中专项化”培养体系。严格落实中小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2小时并基本在校内完成的要求,鼓励高中开设80分钟专项运动课。指导学校开设丰富运动项目,帮助学生至少掌握2项运动技能。开展体育教练员进校园,深入推进体育技能“人人四会”工程(会足球、会游泳、会自行车、会跳绳),将四项技能纳入学生体育素养评价体系。加大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供给,举办区校青少年体育赛事,积极组织参加市级体育赛事,以技能普及带动体质提升。
(二)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促进行动
1.强化眼保健和视力检查。严格落实国家及本市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要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儿童年龄做好相应的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建立眼保健电子档案。推动近视防控关口前移,常态化开展儿童屈光筛查,托幼机构普及学龄前主动眼保健操。加强区妇幼保健所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儿童眼健康服务能力,建立健全完善视力筛查、诊断、干预、随访全流程管理体系,筑牢儿童视力健康防线。推广应用中医药特色技术预防近视,指导儿童青少年正确使用眼保健操,确保选穴准确、力度适中。
2.加强学校视力监测。幼儿园每半年开展1次幼儿视力检查。中小学校严格落实每学期2次学生视力检测制度,落实学生常见病及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建立完善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实施分级分类防控干预,指导远视储备量消耗过早过快的幼儿和小学生加强户外活动,改变不良用眼行为,指导视力检测结果异常的幼儿和学生到专业医疗机构接受进一步诊治。积极推广《儿童青少年近视分级分类防治技术指南》,降低近视发生率。
3.提升家庭科学用眼意识。加强家校联动,学校要面向家长开展常态化有针对性的护眼科普宣传活动,提升师生及家长早期视力保护意识与儿童自主健康管理能力。引导家长保障孩子每日户外活动不少于60分钟、充分接触自然光;严格管控电子产品使用,纠正不良用眼习惯;优化居家学习环境,合理配备护眼台灯、升降桌椅等护眼设施,全方位守护学生视力健康。
4.营造良好视觉环境。深入实施“学校明亮工程”,大力改善视觉环境,按照上海市地方标准,有序推进教室照明改造和可调节课桌椅配置工作,推进中小学校教室照明全面达标。学校要落实近视防控相关要求,加强学生使用手机、平板电脑等视屏类电子产品管理,引导教师不过度依赖视屏类电子产品进行教学。校外培训机构教室(教学场所)参照《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为学生提供符合用眼卫生的学习环境。加强教室采光、照明灯等教学环境的监督监测,做好对托育机构、幼儿园、学校教室(教学场所)、校外培训机构的采光和照明“双随机”抽检,并对校内学生健康密切相关的教学及生活环境加强卫生监督。
(三)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促进行动
1.促进学龄前儿童心理行为发育。依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开展0~6岁儿童生长发育评估、心理行为发育监测、情绪障碍矫治、孤独症筛查及健康指导服务。以儿童孤独症防治为切入点,建立健全儿童心理行为发育问题预防—筛查—诊断—干预—康复闭环服务体系。在区妇幼保健所、长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试点建设儿童孤独症基层康复干预门诊,开展儿童孤独症干预服务项目。强化全区婴幼儿养育风险评估、个性化咨询指导,联合区早教中心共同开展养育照护小组活动,探索“教养医融合三位一体协同育人”的实践模式,提升区域内儿童家庭科学养育质量,全面保障儿童身心健康发展。
2.强化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服务。中小学校全覆盖设立心理辅导室,加强规范化建设。中小学每校至少配备1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鼓励配备具有心理学专业背景的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依托医教结合机制,推动建立中小学“一校一师一医”工作机制,将全区划分为崇西、崇中、崇东、长横四大片区,实施专业医师包干制,实现对学校心理健康服务的技术支撑。将心理健康知识纳入中小学教师、校医培训,提升识别与应对学生心理健康问题的能力。每年举办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季,中小学校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心理健康讲座或相关教育活动。推动“和谐校园”“友善班级”建设,推广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包,强化同伴心理支持与教育。推进心理援助热线“12356”、青少年服务热线“12355”应用。建好用好中小学家长学校,依托“上海家长学校”“上海学校心理”等,联动学校、医疗卫生机构资源,强化面向家庭的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帮助家长掌握科学的亲子沟通和家庭教育方法,提升家庭识别和应对儿童青少年心理问题的能力。
3.推进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网络建设。进一步加强区精神卫生中心儿少心理科建设,推进综合性医院精神心理科室建设。通过“1+7+N”精神专科联盟建设,持续提升基层儿童心理健康服务能力。推动区妇幼保健所开设儿童心理保健门诊,强化社区儿少精神心理健康服务功能,增强儿童心理保健服务供给。建立学生心理健康监测预警处置体系。
(四)儿童青少年骨骼健康促进行动
1.强化骨骼健康促进。学校、家长要引导学龄前儿童及中小学生加强体育锻炼,学龄前儿童每天要达到3小时身体活动,中小学生每天进行不少于60 分钟的中高强度身体运动,每周进行不少于3天的高强度身体活动或抗阻运动,增强肌肉力量,促进骨骼健康。学校落实“双减”要求,切实降低课业负担,增加学生课外运动锻炼时间。学校结合儿童青少年体格身高变化,指导中小学生选用合适的双肩书包,定期调整课桌椅高度和座位间距,促进形成健康体态。
2.加强筛查评估和干预。将脊柱弯曲异常筛查评估作为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和常见病监测重要内容,学校每年为10~16岁儿童青少年开展1次脊柱弯曲异常筛查和评估,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技术支持。学校将脊柱健康状况记入学生健康档案,依据评估结果,指导改变不良行为习惯,加强体育锻炼,保持良好姿态,及时将筛查异常学生转介至医疗机构进一步诊治。开展儿童青少年脊柱侧弯中医药干预试点。
(五)儿童青少年口腔健康促进行动
1.加强口腔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健全口腔健康教育科普体系,结合“3•20世界口腔健康日”“9•20全国爱牙日”“6•1上海卫生日”等重点宣传日活动,医疗卫生机构与学校联合加强科普宣传,实施“儿童青少年口腔健康素养提升计划”,帮助家长和儿童掌握口腔健康知识和技能,指导家长督促儿童青少年养成“早晚刷牙、科学刷牙、饭后漱口、使用牙线”的良好护齿行为。引导学龄前及学龄期儿童减少高糖、高粘性、酸性强的食物摄入,减少致龋因素,维护口腔健康。
2.做好儿童青少年口腔健康服务。规范开展0~6岁儿童健康管理,乳牙萌出后加强口腔卫生指导,及早发现口腔健康问题。相关医疗卫生机构每年为中小学校在校学生开展1次常规口腔检查,加强督导质控,不断提高检查质量。结合社区标准化口腔诊室建设,医教协作畅通转诊途径,促进患有口腔疾病的儿童青少年获得及时有效诊治。落实学生常见病及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工作,做好口腔健康状况及监测。积极推广儿童口腔疾病防治适宜技术,试点开展基于龋病风险评估的儿童青少年龋病分级管理,提升防控精准性。推进以口腔疾病一级预防为主的医防融合体系建设,开展“适龄儿童窝沟封闭”“早期龋齿预防性充填”“幼儿园儿童涂氟防龋”等口腔疾病防控措施,逐步降低儿童青少年患龋率。
三、保障措施
(一)部门协同,建立完善工作机制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儿童青少年“五健”促进工作,加强政策支持,推动建立部门分工负责、相关机构密切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强化医校协同,推广“健康副校(园)长”制度,为在校学生提供系统健康支持。强化“医校家”联动,推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团队与“健康副校(园)长”及学校医务室紧密合作,协同推进儿童青少年“五健”健康管理。推进家校共育,做到学校主导家庭尽责;促进卫体融合,发挥体育促进儿童青少年身心健康作用。
(二)统筹力量,实施整合入校模式
区卫生健康委与区教育局加强协作,落实每年一次在校(园)儿童、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制度,根据市级“五健”一体化入校(园)方案,统筹相关单位力量实施 一体化入校(园)筛查和干预。探索将儿童青少年屈光筛查、口腔检查、脊柱侧弯等项目与学生健康体检进行整合,形成集约高效的健康检查整合入校(园)工作模式。
(三)整合资源,健全健康服务网络
进一步深化医教结合机制,区卫生健康委统筹医疗资源,支持学校、幼儿园做好健康体检,定点医疗机构开设学生转诊绿色通道,为检查结果异常学生就诊提供便捷服务。深化儿童友好医院建设,指导医疗机构设置儿童“关爱空间”,完善儿科以及儿童营养、眼保健、心理健康、口腔保健等专科服务,发挥儿科医联体牵头单位作用,为落实三级预防提供专业支撑。区教育局负责指导学校维护学生健康档案,协同家庭落实在校干预与长期随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持续加强0~6 岁儿童健康管理,协同做好儿童青少年“五健”健康管理。区疾控中心(区卫生健康监督所)加强学校卫生监测监督,动态追踪学生常见病流行趋势,对校内学生健康密切相关的教学及生活环境加强卫生监督。通过以上多部门协同联动,切实保障学生享有“筛查-转诊-干预-随访”全流程优质健康服务。
(四)多措并举,引导健康生活方式
针对儿童青少年健康问题相关危险因素,开展多病同防共管策略。推动学校设立“校园健康角”,提供体重秤、身高尺、视力表、一次性口腔检查器械包等;指导家庭配备体重秤、控盐勺、限糖零食盒、刷牙计时器等健康工具;支持社区设立“健康驿站”,提供体重测量、视力筛查、心理素养评定、体质监测、龋齿检查等健康服务。区卫生健康委负责设计并动态更新健康教育标准化课程,结合开学季打造“儿童健康开学第一课”等品牌活动。区教育局指导学校将学生“五健”健康教育课程纳入常规教学,每学期不少于4课时。各有关部门加强指导、宣传动员和健康促进,发挥全媒体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的作用,推广科学权威健康信息,提供优质健康教育资源,为儿童青少年健康促进提供良好舆论氛围,强化社会共治。
(五)强化保障,推动政策落地见效
按规定用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学校学生健康体检经费等,支持开展儿童青少年健康教育、筛查评估和随访服务,提升经费使用效率,加强对“五健”行动的财政保障和指导。各相关单位要加强指导监测与评估,强化工作督促指导和典型经验总结推广,逐步健全促进儿童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长效工作机制。
附件: 1.工作目标统计部门分工
2.领导小组名单和部门职责
附件1
工作目标统计部门分工
行动计划 | 工作目标 | 统计部门 |
健康体重 促进行动 | 中小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达到65%以上 | 区教育局 |
儿童青少年肥胖得到有效干预 | 区卫生健康委 | |
视力健康 促进行动 | 0~6岁儿童屈光筛查率逐步提升,0~6岁儿童屈光筛查率达到95%以上 | 区卫生健康委 |
中小学生屈光筛查率逐步提升,中小学生屈光筛查率达到98%以上 | 区卫生健康委 | |
6岁儿童近视率控制在3%左右 | ||
小学生近视率下降到32%以下 | ||
初中生近视率下降到60%以下 | ||
高中阶段近视率下降到70%以下 | ||
心理健康 促进行动 | 0~6岁儿童心理行为发育监测的比例达到90% | 区卫生健康委 |
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学校比例达100% | 区教育局 | |
中小学校每学年至少开展一次心理健康讲座或相关教育活动 | 区教育局 | |
三级综合性医院开设精神心理相关科室并开设常规门诊的比例达到100% | 区卫生健康委 | |
社区儿童心理健康服务覆盖率维持在100% | ||
骨骼健康 促进行动 | 中小学生脊柱弯曲异常筛查普遍开展,10~16岁儿童青少年脊柱弯曲异常筛查覆盖率达到95% | 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委 |
口腔健康 促进行动 | 5岁、12岁儿童患龋得到有效干预 | 区卫生健康委 |
0~6岁儿童口腔健康检查覆盖率达到95%以上 | ||
中小学生口腔健康检查覆盖率达到90% |
附件2
领导小组名单和部门职责
一、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闫振峰 区卫生健康委主任
副组长
施建华 区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徐 波 区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陆 琴 区教育局副局长
俞永峰 区体育局副局长
陈 博 区发改委副主任
林 磊 区财政局副局长
季国庆 区委网信办副主任
施建华 区文旅局副局长
许晓芳 区妇联副主席
周荷清 团区委副书记
王 勇 区残联副理事长
组 员
廖兴付 区卫生健康委疾病预防控制科科长
钱志华 区卫生健康委医政科(医疗应急办公室)科长
陆爱萍 区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办公室主任
李启华 区教育局德育科科长
李爱云 区体育局竞训科科长
陈天宇 区发改委社会发展信用科科长
陈春红 区财政局社会保障科
龚媛媛 区委宣传部网络安全科副科长
刘炎明 区文旅局公共服务科科长
施 璇 区妇儿工委办副主任
江佳艳 团区委组织联络部部长
姜若军 区残疾人劳动服务所所长
二、部门职责
区卫生健康委负责行动计划的总体牵头协调与组织实施,制定区级实施方案,牵头开展工作评估;提供医疗服务技术支持;指导医疗机构规范开展儿童青少年健康体检、监测、诊疗与康复等服务,负责医疗相关数据规范采集;推广“五健”适宜技术,研制系统化健康教育课程;推动中医药特色技术和方法在“五健”促进行动的应用;推广儿童保健中医适宜技术;开展学生常见病及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组织推进“健康副校(园)长”制度的实施与运行;动态追踪学生健康流行趋势;加强对学校教学及生活环境的卫生监督与监测指导;为“多病同防共管”提供技术支持与决策依据;做好健康风险评估。
区教育局配合区卫生健康委落实本市中小学生体检工作文件。指导学校维护学生健康档案,协同家庭落实在校干预与长期随访,引导家庭健康管理。协同区卫生健康委制定“五健”一体化入校方案,配合“健康副校(园)长”制度实施。与区卫生健康委共同负责学生健康素养与行为监测。
区体育局负责培育和发展青少年体育组织和俱乐部,为青少年提供更多参与体育活动的平台。优化本区青少年赛事与校园赛事结构,构建本区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加强青少年体质健康监测,建立健全青少年体质健康档案。开展青少年体质健康干预行动,制定个性化的干预方案。
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将儿童青少年健康促进工作相关内容纳入本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并在相关政策与项目安排上予以支持。
区财政局负责按规定落实政府投入,加强对“五健”行动的财政保障和指导。
区委网信办负责协调指导网络媒体做好“五健”行动计划的网络宣传与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的线上氛围。
区文化旅游局负责配合协调广播电视媒体支持“五健”相关知识宣传。
区妇儿工委办公室负责将行动计划主要目标与任务纳入本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协调推动相关成员单位履职。
团区委负责动员团员青年、少先队员积极参与健康促进活动,组织开展相关主题实践与志愿服务,推广“12355”青少年服务热线。
区妇联负责依托社区与家庭阵地,面向家长广泛开展“五健”促进行动宣传指导,推动健康理念融入家庭。
区残联负责残疾儿童青少年的特殊健康需求,做好康复救助服务。
为了便于其他人查询和了解政策,请为本文选择一个合适的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