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内设机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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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2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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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崇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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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9-23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办文办会、档案、保密、政务信息公开、统计、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固定资产管理、后勤保卫、信访等工作。牵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对外合作交流等工作。牵头制定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统筹协调对口支援工作

(二)干部人事科。拟订本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做好人才政策落实和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等工作。负责人事档案等工作。

(三)党群工作科。负责卫生健康党工委日常工作。负责系统内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宣传思想、统战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协助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好“四责协同”机制落实等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负责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建设与日常管理工作。

(四)财务科。负责部门预决算的编制及审核工作。负责会计日常核算、会计档案管理、财务统计分析及预决算信息公开等工作。指导、检查医疗服务收费及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执行情况。负责下属单位内部审计和财经纪律落实情况的检查工作。负责本系统基建项目的计划审核。会同做好本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及预算绩效管理等。

(五)医政科(医疗应急办公室)承担本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护理、健康服务事业发展。落实医疗机构人员、设备和技术的审批准入等工作。组织药事和药品采购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采供血机构及临床用血安全。推进区医疗卫生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救治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协调全区重大会议、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负责医疗纠纷的处理和监督。开展依法执业监督管理。负责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监管和开展医院综合评价工作。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承担职能范围内的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抓好医学科研及医务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六)综合监督科。负责传染病防治、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和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监督等工作。负责开展打击“非法行医”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法制宣传、执法人员各类法制培训、法律顾问聘请与管理等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改革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协调推进职业健康和行风建设工作。

(七)疾病预防控制科。负责本区疾病预防控制指导、督促、考核等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传染病防治规划。负责推进传染病监测预警体系建设,依法监测传染病,组织开展传染病疫情调查、应急处置工作。协助区政府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负责推进精防、牙防、眼防工作。协调推进妇幼保健工作。落实国家免疫规划,组织开展预防接种服务,组织开展预防接种不良反应监测和处置。负责开展寄生虫病与地方病防控工作。承担学校卫生、环境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和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卫生处置工作。

(八)健康促进科。督促本区内各单位落实爱国卫生、健康城市相关工作,组织、协调开展各级各类卫生创建活动。组织、协调开展群众性除“四害”工作。负责本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管理工作。负责本区控烟工作。协调推进食品营养工作职责。

(九)基层卫生健康科指导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深化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指导开展社区服务能力提升工作。协调开展镇村一体化建设,实施乡村医生管理工作。协调推进老龄健康工作和重大疾病、慢性病防控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并实施医养结合政策。

(十)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组织开展本区出生人口监测和预警工作,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的政策建议。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建立完善本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关怀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组织开展立足社区、面向家庭的生育指导、科学育儿、家庭健康等宣传指导服务。负责指导本区计划生育协会工作。

(十一)中医药管理办公室。拟订本区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负责中医医疗机构(包括其它医疗机构)的中医业务行业管理和指导。组织协调本区中医、中西医结合机构的设置和资源配置。开展中医药传承创新、文化继承发展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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