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崇明区医疗机构随机监督抽查结果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3-06-0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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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崇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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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2023-06-08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国疾控综监督二函〔2023〕66号和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所《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沪卫监督〔2023〕11号开展双随机监督抽查工作。

一、随机监督抽查对象

崇明区17家医疗卫生机构,具体名单详见附表。

二、随机监督检查内容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监督中心及崇明区卫生健康抽取的“双随机”任务名单,检查医疗机构资质(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备案情况、人员资格、诊疗活动、健康体检)管理情况,医疗卫生人员(医师、外国医师、香《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港澳门医师、台湾医师、乡村医生、药师、护士、医技人员)管理情况,药品和医疗器械(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抗菌药物、医疗器械)管理情况,医疗技术(医疗美容、临床基因扩增、干细胞临床研究、临床研究项目)管理情况,医疗文书(处方、病历、医学证明文件)管理情况,临床用血(用血来源、管理组织和制度,血液储存,应急用血采血)等管理情况。对医疗机构开展全事项检查的内容,除了上述医疗机构抽查内容,还包括母婴保健技术、辅助生殖技术服务、放射诊疗、传染病防治、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控制吸烟等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监管的全部事项。

 三、随机监督抽查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

四、随机抽查结果(附表)

附表:2023年5月崇明区医疗机构随机监督抽查结果一览表

 

                     上海市崇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5月30日

2023年5月崇明区医疗卫生随机监督抽查结果一览表

检查单位

被检查单位

抽查结果

 

存在的问题

是否整改

上海市崇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所

上海市崇明区精神卫生中心

抽查未发现问题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大同分中心

抽查未发现问题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镇运南村第二卫生室

抽查未发现问题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镇界东村第一卫生室

抽查未发现问题

上海市崇明区中兴镇北新村中心卫生室

抽查未发现问题

上海市崇明区中兴镇七滧村中心卫生室

抽查未发现问题

上海崇明民福养护院医务室

 

抽查未发现问题

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竖新分中心

抽查未发现问题

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大椿村中心卫生室

抽查未发现问题

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新征村卫生室

抽查未发现问题

上海崇明区竖河敬老院医务室

抽查未发现问题

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抽查未发现问题

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东风分中心

抽查未发现问题

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崇明分院

抽查未发现问题

上海市崇明区向化镇米新村中心卫生室

抽查未发现问题

上海市崇明区向化镇向化村卫生室

抽查未发现问题

上海市崇明区向化镇齐南村卫生室

抽查未发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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