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4541202300037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卫生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字号:
沪崇爱卫办〔2023〕2号
成文日期:
2023-04-23
发布日期:
2023-04-27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近期,世界卫生组织警告气候变化加速登革热、基孔肯雅热等蚊媒病传播,本市周边部分城市发现国外输入性登革热病例。为加强以蚊虫为重点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以下简称防制)工作,切实保障市民健康,根据市爱卫办统一部署,现就我区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强化预防控制意识
病媒生物传播疾病是由蚊、蝇、鼠、蟑等主要病媒生物传播引起的一类疾病,会给人民身体健康和城市公共卫生安全带来影响和危害。新冠肺炎疫情以来,由于人员流动受限,病媒生物传播疾病发生和流行风险也有所降低。但随着近期国内国际人员流动恢复正常,登革热等病媒生物传播疾病输入本市风险也将逐步增加。
防蚊灭蚊是防控登革热的关键措施,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将灭蚊防病作为一项长期的爱国卫生工作,紧紧依托国家卫生区镇巩固,持续做好以防蚊灭蚊为重点的病媒生物防制。要提升防范病媒生物传播疾病发生的风险意识,区疾控中心要指导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做好病媒生物监测,各乡镇要规范落实各项常态防制措施,确保市民健康和社会稳定,维护城市公共卫生安全。
二、开展季节集中控制
各乡镇要按照属地管理要求,结合病媒生物季节消长特点,坚持突击行动与经常性工作相结合、专业防制和群众参与相结合、环境治理与药物防制相结合的原则,在4-11月,集中组织开展早春蚊虫控制、夏季蚊蝇高峰压制工作。同时,在春、秋季,以居民居住和经常活动区域为重点,集中组织开展统一灭鼠活动,降低鼠类在活动高峰期的密度。
各乡镇要督促辖区内相关单位强化病媒生物防制主体责任,切实抓好环境治理,落实防蚊设施和灭蚊措施。尤其是闲置地块、拆迁区域、建筑工地、花卉苗圃、废品收购站、地下室下水道等重点隐患场所,要指导相关负责单位落实专门的灭蚊防蚊措施。要充分发动群众翻盆倒罐,填平洼地,疏通沟渠,清除各类积水和卫生死角。对无法清除的大中型水体、地下积水空间等,组织专业队伍定期采用投放药物等办法控制蚊虫孳生。
三、广泛组织宣传培训
各乡镇要充分利用各类社区宣传教育阵地,通过各类媒体和传播媒介,深入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宣传病媒生物防制的重要性,普及防控知识,提高广大群众的卫生知识水平和防病意识,发动群众自觉配合、主动参与防蚊灭蚊为重点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特别是在发生登革热等媒介传染病后,各乡镇要在区爱卫办和区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做好与社区单位、居民的沟通,科学及时准确地发布蚊虫防控信息和防控知识,提醒广大市民做好传染病预防工作。
为进一步提升群防群控的社会参与意识,区爱卫办将依托上海市病媒生物防制实训基地(以下简称实训基地),针对不同人群,向物业管理企业、建筑工地、商场超市、学校、餐饮等行业普及相关知识,提升各乡镇、村居委管理水平,规范病媒生物防制服务机构专业服务,强化各级应急处置队伍技能培训。
四、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区爱卫办将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市病媒生物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沪爱卫办〔2020〕8号)的相关要求并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做好区级应急处置预案的编制工作。区镇两级要相应组建由政府牵头成立的病媒生物控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形成政府主导的病媒生物控制应急处置工作态势;要强化相关应急处置工作的专项领导和监督,保障应急处置期间监测、消杀专项经费投入到位,协调各部门共同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要根据《上海市病媒生物应急处置技术方案(2023版)》(沪疾控传防〔2023〕17号)的要求,组建应急处置队伍,储备应急处置物资,开展应急处置培训和实战演练,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准备。
上海市崇明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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