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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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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4-01
根据《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我委组织开展了《崇明区国家卫生区巩固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众参与活动,全面、客观归纳整理各方面意见,并进行认真研究论证,充分听取采纳合理意见,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总体情况
2022年11月和2022年12月,两次征求相关委办局和各乡镇关于《崇明区国家卫生区巩固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区绿化市容局、区交通委等多个委局共提出意见8条。
2023年2月21日,我委组织召开《崇明区国家卫生区巩固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座谈会,会议邀请有关委局、人大、政协代表等共10名。与会人员就重点任务和职责分工等问题进行充分讨论,共提出意见5条。
2023年2月24日-3月26日,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期间,未收到任何形式的反馈意见。
二、具体意见采纳反馈情况
(一)关于市容环境卫生方面
主要意见:“塑料垃圾治理效果良好”牵头部门应为区发展改革委,指标“主城区回收网点覆盖率”责任部门应为区经委。
采纳情况:采纳,将“塑料垃圾治理效果良好”原牵头部门区绿化市容局改为区发展改革委,将“主城区回收网点覆盖率”原责任部门区绿化市容局改为区经委。
(二)关于生态环境方面
主要意见:主要任务“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中,将“持续改善”改为“保持稳定向好”。
采纳情况:采纳,修改后内容为“环境空气质量保持稳定向好”。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