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4541202300029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卫生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字号:
沪崇卫〔2023〕18号
成文日期:
2023-03-08
发布日期:
2023-03-17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十四五”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崇明区卫生健康工作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要求,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全力推进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为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不断作出贡献。
一、围绕关键环节,抓实抓细新阶段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1.加强疫情监测预警工作。完善疫情监测体系和信息报告制度,完成传染病综合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规范开展入境人员、发热门诊和哨点诊室、污水、病原学、社区人群、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等综合监测,动态掌握疫情流行趋势。
2.抓好医疗服务供给。优化门急诊和发热门诊就医流程和住院患者收治流程,疫情防控由原来防感染向防重症、防死亡转变,重点保障阳性感染者的诊疗服务,重点关注65岁以上合并严重基础疾病且未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免疫的患者,对以上人群加强监测和医疗救治;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网底”作用,对已建档的65岁及以上重点人群做好分类分级健康服务,落实对重点人群日常诊疗、发热就诊、用药指导、协助转诊、健康教育等服务;防止医疗资源挤兑,不因收治阳性患者影响常规诊疗和急危重症救治,确保医疗机构诊疗工作正常运行。
3.做好疫情防控资源储备。高度关注境内外疫情趋势、病毒变异等情况,注重发挥卫生健康系统统筹协调、形势研判、对策分析、技术支持等方面支撑作用,精准有效完善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聚焦重要功能机构、重点基础设施、重点岗位人群,做好应急预案;做好涉疫物资储备,定点医院设备、药品、病床,尤其是重症监护床位储备,做好定点医院、方舱人员梯度配置方案,以应对各种突发情况。
4.持续推进新冠疫苗接种。按照上级部门工作部署,继续推进适龄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加大老年人疫苗接种推进力度,促进老年人接种率持续提升;加强人员培训,强化医疗救治保障,确保接种安全平稳有序;加强疫苗安全性和有效性宣传,引导市民积极接种、主动接种。
5.加强中医药防控机制建设。加强传染病危急重症中医药救治能力建设,发挥中医药在基层救治中的独特优势;强化区级综合医院中医专科建设,提升应急救助能力;完成1个上海市基层中医药实践推广培训基地建设。
6.做好科普宣传和关心关爱工作。持续引导公众做好个人防护,继续加强自我防护意识;做好科普宣传,提供更加科学规范的防护指南、清晰明了的就医指导、通俗易懂的用药指导;持续关心关爱广大医务人员,争取更多关心爱护措施落地,更好保持队伍整体战斗力。
二、聚焦需求导向,不断提升医疗服务发展能级
7.推进各项改革试点工作。继续推进医联体药品和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细化医联体专病专科联盟工作计划,强化全区医疗资源整合,提升医联体内急病处置和慢病管理的整体水平;探索由区域性医疗中心牵头,联合就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形成对口支援小型联盟;通过点对点帮扶和转接,提升社区卫生服务能级,促进分级诊疗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探索六大类常见病药物列入下转患者社区用药目录,研究更新村卫生室药物目录;研究区级综合医院口腔科医师下沉巡诊模式。
8.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落实本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在市级总院支持下,强化公立医院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推动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结合医保支付改革2个清单和医保结余分配考核细则,建立本区公立医院“三个转向”考核体系,促进CMI病种指数、费用指数在全市排名持续提升;研究新一轮合作方式和合作协议文本。
9.提升基层服务能力。以全科服务为核心,逐步推进儿科、康复、口腔等专科诊疗服务;发挥区域医疗中心对社区支撑作用,引导上级医疗机构康复医师、口腔医师至社区多点执业;拓展“互联网诊疗服务”药品目录,完善药品配送方案,推广在线诊疗在人群中应用,方便居民就医配药;探索居民居家康复护理为重点的“互联网+护理服务”,以“线上申请、线下服务”模式为主,提供护理服务、安宁疗护服务;建立家庭医生健康管理支撑系统,对签约居民健康情况进行有针对性干预,提升签约居民对家庭医生满意度;继续开展社区全科医生全专能力、护理人员护理技能培训,与区红十字会联合开展乡村医生急救技能培训;强化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常见病、多发病的简易诊疗和巡诊。
10.提升中医药服务水平。以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申报筹备为契机,逐步推进评审工作;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计划落实;加强基层中医药内涵建设,满足居民家门口中医专家就医需求;强化中医专病(专科)联盟建设;逐步推进区第三人民医院脱筹转型升级等工作;以信息化建设支撑中医药服务体系,统筹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智能辅助诊疗系统;推进《上海市中医药条例》实施;以中医药文化基地申报为基础,促进中医药文化传播,推广中医治未病理念的健康工作和生活方式,夯实中医药文化传播阵地。
11.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全面启动第六轮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公共卫生专业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提升监测预警、实验室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卫生应急等能力。
12.加强精神卫生工作。关注普通人群心理健康教育和特殊人群心理问题疏导,深化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继续开展重性精神障碍患者综合评估和分级分类服务管理工作,开展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医学和风险评估;落实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积极推进精神障碍患者长效药物治疗工作。
13.做好慢性病防控工作。巩固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成果,进一步推进慢病信息化建设,提高患者和高危人群社区管理质量和效率;继续实施“上海市社区居民大肠癌筛查”工作,积极开展社区居民脑卒中筛查和干预工作、糖尿病预防和诊治体系建设、国家心血管病筛查等项目;完成农村癫痫防治管理项目中癫痫病人纳管指标。
14.推进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建立有效的协调工作机制,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推进儿童早期发展基地建设;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医疗保健服务水平和妇幼健康服务质量,开展“两癌”筛查工作和婴儿期发育性髋关节发育不良项目;进一步改善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等妇女儿童健康核心指标,打造妇幼健康优质服务品牌。
15.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进国家卫生区镇复审工作,强化各级工作人员对新标准的掌握程度,明确工作职责、按时落实各项任务,做好线上评估申报和现场评估各项准备工作;牵头制定2023年健康崇明行动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各专项工作组牵头部门会议,部署落实相关工作。开展健康崇明优秀案例评选等活动,挖掘特色项目,推动精准化健康科普工作;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及季节性爱国卫生运动,积极做好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全面开展上海市卫生健康街镇建设,持续推进健康促进场所建设,完善深化健康自我管理小组建设;做好控烟执法及宣传。
16.推进老龄工作高质量发展。开展2023年全国及上海市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继续做好敬老月系列活动;开展老年心理关爱行动及老年口腔健康促进行动。
17.做好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工作。贯彻落实三孩生育政策及其配套支持措施,大力推动构建新型婚育文化和生育友好型社会;推进家庭健康促进行动,加强生育全程服务,提高生育指导、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服务水平;依法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各项奖励与扶助政策,加大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力度,依法落实计生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加强出生人口监测和形势研判,开展生育政策实施情况评估。
三、坚持做深做实,不断提升卫生健康服务能力现代化水平
18.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市、区对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要求,深入推进卫生领域“证照分离”改革及“一业一证”改革,提升“好办”“快办”“帮办”服务,不断完善“一网通办”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力争做到“一网通办项目全市最多、审批流程全市最简、办结时间全市最短”。
19.强化行业综合监管。不断强化综合监管的高效协同,夯实综合监督制度,加强专项整治和联合监管力度;持续保持对无证行医和“两非”工作的高压态势,不断完善长效机制,强化属地管理;逐步提高本区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信息化水平;在长三角区域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一体化大框架下,有序推进与南通市在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方面的协作,加强跨区域案件信息互通和经验共享。
20.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学习,规范卫生健康系统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保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按照要求开展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组织有律师资格证书专业人员积极申报公职律师。
21.推进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坚持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加强干部人才培育力度,开展新一轮区卫生健康系统优秀中青年干部调整补充工作;出台第二轮卫生人才激励政策,建立长效增长机制,加大对紧缺急需人才激励力度,加强社区中医师引进培养力度,健全人才引进培养机制;统筹整合工会、妇工委、团组织等优质资源,切实做好对卫生健康系统职工的关心关爱工作。
22.持续做好卫生系统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重点关注生产安全、消防安全、生物安全、精麻毒药品管理、高压容器安全、电梯安全、网络安全等,定期自查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盲区和监管死角,主动化解风险诱因,抓早抓小,防患未然,坚决防范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提升加强信访基础业务,继续抓实重复信访专项治理工作、化解信访积案,做好重要节点、重点人群信访维稳工作。
23.全面做好其它卫生工作。完成上海健康医学院附属崇明医院改扩建工程,适时启动区精神卫生中心改扩建工程,推进十院崇明分院整体修缮工程,完成区传染病医院整体修缮工程,加快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巩固提升本区“便捷就医服务”数字化转型场景建设,深化医保数字化转型,推进120救护车医保移动支付,实现院前急救医保结算全覆盖,推进卫生健康领域5G应用场景建设,进一步提升医疗行业诊断效率与服务质量;推进医疗人才“组团式”对口支援工作,加大对云南省临沧市医疗卫生服务的帮扶力度。
上海市崇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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