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区卫健委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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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2-2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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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崇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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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2-28

在崇明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卫生健康委主要负责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二十大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海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到全体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落地落细,现将相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强化组织保障,全方位加强法治工作领导

成立了委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副书记、副主任为副组长机关室和委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区卫健委法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崇明区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定委普法清单委主要领导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切实提升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治疗、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二)抓好干部教育,全面提升干部依法治理思维

结合理论中心组学习,加强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宣贯,不断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2022年以来,卫健党工委理论中心组共集体学习13次,重点学习党的十九大及六中七中全会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论述摘编》、习总书记重要讲话、市委区委全委会和纪委全会精神,并对《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重要法规汇编》、《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深入学习。

(三)坚持党管干部,重视法治素养用人导向

一是坚持法治导向。卫健党工委坚持把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作为评价干部的重要标准,贯穿到选人用人工作的各个环节,在档案审核、民主测评、考察谈话时,注重全方位、多渠道了解被考察干部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情况,对每名提拔重用的领导干部,坚持按程序规范操作二是强化教育培训。卫健党工委将宪法等法律法规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必学内容,2022年共培训干部900余人次,通过专家课堂讲、线上学习等方式,教育引导广大干部深刻理解法治建设的重大意义,清楚明白法治建设的任务要求,增强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能力。

二、机制建设

(四)完善制度体系,有效化解社会矛盾风险

认真执行《上海市崇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上海市崇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上海市崇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先后2次开展对卫生健康法规政策文件全面清理,进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3件,防止和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成立医患纠纷行政调解中心,落实3名调解员,落实行政调解职责。注重全面化解医患纠纷矛盾,对来访人员做好双方沟通工作,共接待来访3起,来信45起,全部予以化解。

(五)深化审批改革,构建便民优质高效营商环境

一是实施告知承诺发证,继续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全面推进公共场所卫生许、放射诊疗许可变更部分事项告知承诺发证,落实诊所备案制。二是探索超时默认制度,优化审批流程。制定《上海市崇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审批流程再造实施方案》,在审批流程每个环节设置审批时限,超过时限即默认同意,进一步压缩了审批时限,审批事项承诺办结期限比法定期限压缩90%。三入驻“崇明旗舰店”,方便群众办事。增加从业人员健康证办理预约和免费孕前检查两个区级公共服务事项,完善办事指南程序性要素,入驻“崇明旗舰店”,方便群众办事。四是推行“好办”事项,提升审批效率。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办理纳入好办事项。通过建设审查要点库,推动表单字段、申请材料标准化,提供申请条件预判、申请表格预填、申请材料预审等功能,通过“个性指南+智能申报”服务,实现申请表单预填比例达到50%,审查要点系统自动校核比例达到50%,一次申报通过率达到70%,全面提升“一网通办”全程网办率,进一步降低企业群众学习成本,使复杂事项不再难办。

三、工作措施

(六)严格规范执法,依法防控疫情和助力复工复产复学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上海市传染病防治管理办法》和《上海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加强监督执法,及时查处危害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行为。在疫情控制后,及时调整,制定工作指引、加强行政指导,助力各行各业复工复产复学。

(七)加强监管力度,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加强和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通过双随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监督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效率,优化营商环境。2022年,我委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共计646户(国抽187户,区抽459户),其中传染病防治72户、放射卫生13户、公共场所352户、妇幼健康11户、学校卫生23户、医疗卫生54户、职业卫生96户、消毒产品2户、餐饮具集中消毒3户,生活饮用水19户,血液安全1户,均已100%完成,并公示在崇明门户网和崇明区“互联网+监管”平台。

同时加大执法力度,打击违法违规行为。2022,我委实施行政处罚190起。处罚案件中公共场所136起;饮水卫生2起;消毒卫生12起;传染病13起;职业卫生9起;放射卫生1起;医疗机构16;医务人员1起;结案184起。

(八)加强法制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不断探索法制宣传的新载体、新思路、新途径,不断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通过各医疗单位电子显示屏定期播出法律知识;通过巩固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通过拓展互联网、手机等新兴的法制宣传阵地,多层次、广渠道地对各类人群开展法律理念灌输,以促进法治习惯的养成和法治文化的培育。围绕国家、市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组织实施,以公共场所、医疗服务机构等经营管理人员、广大群众为对象,面向社会开展了卫生专业法律法规、卫生健康知识等一系列法制宣传教育。如《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饮用水卫生宣传周、食品安全宣传周、“10.10”世界精神卫生日、宪法宣传周等活动,通过利用新闻媒体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宣传,落实街头和社区的宣传,提高社区居民和管理相对人的法制观念,增强自律意识。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1.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深入贯彻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通过委领导班子会议、理论中心组学习等形式,全面提高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意识,加大广大干部职工法治培训力度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2.进一步加大法律知识宣传。加强对本区卫生健康系统普法工作的领导,健全普法工作机制。制定法宣工作计划,广泛宣传与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卫生健康法律法规,通过“崇明e健康”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介、电子屏、线下广场宣传等多种方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上海市崇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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