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崇明区公共卫生工作联席会议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2-09-15 00:00

  • 索引号:

    SY0024784541202200052

  •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卫生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发文字号:

    沪崇公卫联办〔2022〕2号

  • 成文日期:

    2022-08-29

  • 发布日期:

    2022-09-15

2022年,本区公共卫生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要以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为目标,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全面落实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全力推进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优化服务模式,强化规范管理,提升服务与管理水平,切实保障辖区公共卫生安全,维护公众生命安全与健康。2022年主要工作要点如下:

一、慎终如始抓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

1.持续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持续推进新冠疫苗接种工作,聚焦“一老一小”重点人群,进一步提升全人群疫苗接种水平。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加强重点人群、重点环节、重点场所管理,做好入境中转人员的隔离管控、进口冷链食品的防控工作,加强对学校、托幼(育)机构、敬(养)老院、监所等重点场所的疫情防控指导和培训。强化应急值守,严格落实“三公(工)一大”和“2+4+24”有关要求,科学精准高效规范开展新冠疫情应急处置。根据疫情形势,加强中医药干预。加强健康宣教,继续做好传染病防治知识等科普宣传,提升个人健康素养。(各成员单位负责)

二、不断夯实公共卫生工作基础

2.加快推进辖区内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相关工作。对照《上海市崇明区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深入推进本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加强区域公共卫生安全风险防范,有效应对新发、输入、不明原因传染病疫情,提升区级重点传染病调查处置能力。根据《上海市崇明区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文件要求,加快推进各项目的实施,确保项目按时完成,并完成本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终期评估工作。根据市里的统一部署,启动编制新一轮公共卫生三年行动计划。(区卫生健康委、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科委负责)

3.组织实施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认真落实公共卫生分级分类服务与管理。依据《上海市社区健康管理工作规范》,规范社区各项健康服务管理工作流程和要求,规范实施国家和本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继续组织开展农村妇女“两癌”筛查、农村妇女住院分娩补助、农村孕产妇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等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继续组织实施本市“60岁以上老年人肺炎疫苗接种”和“社区居民大肠癌筛查”等项目。规范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项目实施与管理。不断完善“医防融合”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医教结合”工作的开展。(区卫生健康委、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妇联、区教育局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4.完善公共卫生工作联席会议平台建设等工作。强化政府主导作用,做好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资金保障工作,加大公共卫生服务的管理力度,为公共卫生工作有序、有效开展提供保障。继续发挥艾滋病防控领导小组和精神卫生工作联席会议平台作用,加强艾滋病防治和精神卫生工作。(各成员单位负责)

5.提升公共卫生综合监管能力。加快推进“智慧卫监”一期信息系统建设,推进卫生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强化公共卫生监督执法人才队伍建设,持续提升卫生监督队伍能力。(区卫生健康委、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科委负责)

三、加强公共卫生安全保障

6.认真落实传染病防控各项工作措施,将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较低水平。聚焦对新冠肺炎、流感、H7N9人禽流感、中东呼吸综合征、埃博拉出血热、麻疹、霍乱、手足口病、猴痘等重点传染病流行趋势和防控舆情的监测、预警和分析,高效、稳妥处置传染病疫情和各类相关事件。加强对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继续推进第四轮全国艾滋病防治示范区创建工作,落实国家各项艾滋病性病防治政策措施,加大艾滋病性病防治宣传力度。继续做好结核病防治“三位一体”工作,落实社区督导,开展结核病分级诊疗和综合防治服务管理;落实结核病治疗减免政策。落实病毒性肝炎健康促进示范社区试点工作,开展患者一年一次的免费体检、成人乙肝疫苗的接种、辖区监测点医院双向转诊和肝炎药物的延伸处方等工作。开展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强传染病监测,完善重点肠道传染病和呼吸道传染病综合监测,继续做好国家致病菌识别网建设和监测,巩固学校因病缺勤缺课监测报告。深入贯彻学习《疫苗管理法》,规范预防接种行为;完善免疫规划信息化系统,全面推送在线预约接种功能应用;继续落实扩大免疫规划各项措施,加强以外来流动儿童等特定人群为主要对象的强化免疫工作。(区卫生健康委负责,区司法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督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科委、区医保局及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7.提升卫生应急综合能力。进一步加强应急处置规范化建设,完善各类疫情处置预案,加强区域突发公共卫生风险评估,加强区域联动,强化培训和演练,及时、有效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深化与江苏启东、海门两地的跨省区域联动机制,开展联合演练,提高跨区域联合处置能力。及时、有效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针对性强的卫生应急知识宣传,提高公众卫生应急知识水平和应急自救能力。完成重要会议、赛事活动的医疗保障。(有关成员单位负责)

8.加强食品安全防控工作。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食品及其加工环境监测,做好进口冷链食品疫情处置工作。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推进本区食品风险监测实验室检测能力提升;强化多部门协作机制,构建立足辖区特点的食品污染、有害因素及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推进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信息化建设,积极开展风险监测数据分析和风险评估。依法依规做好食品安全事故(食源性疾病)流行病学调查和卫生处理工作。做好上海市国民营养计划(2019-2030)实施方案宣贯、实施工作。做好企业食品标准备案工作。(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委负责)

9.启动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根据市里的专项治理任务及目标,全面排摸本区存在粉尘、化学毒物、噪声危害因素浓(强)度超标的工业企业,建立治理企业基础台账。按照“一企一策”的要求,督促企业针对职业病危害超标岗位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落实治理工作责任,改善作业场所环境。(区卫生健康委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区生态环境局、区应急局、区国资委等单位配合)

四、加强妇幼保健服务与管理

10. 强化保障“母婴安全”和妇女儿童健康服务能力建设。持续完善母婴安全健康责任网络。推进本区产科和新生儿医疗保健“区域划分、梯度服务、有序转诊”分级分类服务;加强孕产期各重点环节动态监测和报告,充分发挥危重孕产妇、新生儿会诊抢救网络作用;巩固全方位全周期生育全程医疗保健服务、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的全覆盖。继续组织推进落实本市“母婴安全行动计划”。落实各级孕产妇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工流产后避孕服务规范等,全方位全周期保障母婴安全。根据市里统一部署,开展退休及生活困难妇女“两病”筛查工作。提高育龄女性健康素养,推动适龄女性HPV疫苗接种。继续依法依规加强母婴保健专项技术、出生医学证明等管理,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整治。加强0-6岁儿童保健规范化管理,落实儿童保健相关工作技术规范,提升儿童保健、高危儿童随访、托幼(育)机构卫生保健管理服务水平。继续推进儿童早期发展基地达标建设。深化开展特殊儿童入园、入学前综合评估。提供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完成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任务深入推进新生儿遗传代谢疾病、听力、先天性心脏病筛查。根据市统一部署,开展婴儿期发育性髋关节发育不良筛查干预试点工作。(区卫生健康委负责,区财政局、区医保局、区妇联、各乡镇人民政府等单位配合)

五、深化精神卫生工作

11.加强精神障碍患者服务与管理。完善“区-镇(乡)-村(居)”三级管理和“卫生健康-政法-公安-社区”四方联动工作模式,确保“底数清、沟通畅、面访实、队伍稳”。加强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综合评估及分级分类管理,做好社区技术指导、个案管理及质控工作;深入推进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长效针剂使用和免费服药等工作。规范开展社区戒毒药物维持治疗管理,依法依规管好用好麻精药品。落实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治疗,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应急处置机制,加强突发事件风险防控、监测预警,做好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持续开展癫痫防治管理服务项目。加强二十大、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第五届进博会等重大活动期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控工作。(区卫生健康委、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禁毒办、区残联、区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单位分工负责)

六、不断深化慢病综合防治工作

12.继续深化“医防融合”慢性病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全面贯彻实施国家和本市防治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中长期规划以及“健康上海行动”、“健康崇明行动”慢性病防治专项行动,持续巩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成果。健全完善疾控机构-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众”“四位一体”的疾病预防控制服务模式。切实落实市-区-社区转/会诊制度,持续巩固脑卒中、糖尿病、结核病等慢性病“全专结合、分级诊疗、医防融合”的全程管理和服务体系。开展视觉健康综合服务管理体系建设,以儿童屈光发育档案的建立为基础,进行儿童近视监测、筛查和综合干预,推进儿童近视有序转诊和规范治疗。(区卫生健康委负责)

13.推进落实慢性病综合防治策略和措施。完善多部门合作机制与政策,推动健康策略融入部门公共政策。深化“医教结合”机制,加强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督导,开展学校卫生综合监测,推进学生常见病干预,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干预,落实全覆盖屈光和视力监测。推广“体卫结合”模式,将运动处方与运动干预纳入高血压、糖尿病、肥胖等慢性病防控与康复推进医疗机构伤害监测、社区COPD筛查能力提升、慢病信息化建设。积极开展社区居民脑卒中筛查和干预工作和糖尿病预防和诊治体系建设等项目。继续开展碘营养状况监测、空气污染对人群健康影响监测。(区卫生健康委、区教育局、区体育局等单位分工负责)

14.深入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大力宣传和倡导“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营造健康的支持性环境。开展社区、学校、机关、医院和企业的健康促进场所建设,建立健全多层次、多元化的工作格局。继续开展“健康中国行”等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针对重点人群、重点疾病、重点场所开展健康教育。将青少年学生群体作为预防吸烟干预的重点人群,利用互联网+等新媒体技术,积极开展控烟戒烟科普宣传教育。有效利用崇明电视台、崇明报、“健康崇明”、“崇明e健康”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开展健康宣教。(区卫生健康委、区总工会、区教育局、区经委、区委宣传部等单位分工负责)


上海市崇明区公共卫生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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