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4541202200006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卫生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字号:
沪崇卫〔2022〕17号
成文日期:
2022-03-02
发布日期:
2022-03-09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2022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全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持续构建新发展格局,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结合国家医改新趋势、新要求,坚持疫情防控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两手抓、两手硬,以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为关键,进一步整合优化医疗卫生资源,进一步强化学科建设,进一步提升健康崇明建设能级,努力推动我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一、坚持问题与需求导向,推进新华—崇明区域医联体试点
着眼“健康优先”的发展战略,以推进健康崇明行动为发力点,从群众看病就医过程中的“关键事”入手,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完善全区医疗服务均衡发展机制,健全公立医疗机构管理制度,在不断加强基层社区医疗能力建设的同时,完善中医“治未病”服务网络。
1.推进各项改革试点工作。继续在健康管理模式、医联体管理模式、分级诊疗模式和医疗保险支付模式四方面进行探索,促进优质资源下沉,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高医疗资源的总体配置效率和利用效率;通过区级医疗机构绩效考核,不断提高内涵质量,持续提高病种组合指数(CMI指数);继续全力推进药品和耗材采购改革工作,进一步压缩流通领域的利润,让崇明百姓使用更多价低质优的药品,用到全市最低价的医用耗材,降低病人医疗成本,同时利用好医保结余留用资金,促进医院发展;持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在去年医保三个清单改革基础上,选择若干病种引入DIP管理模式,倒逼医疗机构执业行为主动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进一步做实分级诊疗工作;提升脑卒中中心、胸痛中心和创伤急救能力,减少急危重症患者出岛率。
2.深化市区医院和院校合作。根据新一轮合作协议书,我区4家综合医院分别在市级医院的大力支持下,进一步加强学科人才建设,不断提高区级医院诊疗、管理和服务水平,提升内涵质量;新华医院崇明分院完成上海健康医学院直属附属医院建设,建成区级教学培训中心;十院崇明分院巩固二级甲等医院创建成果,完成健康医学院教学医院建设;岳阳医院崇明分院启动二级甲等中西医结合医院的创建工作,并以创促建逐步向康复转型;新华医院长兴分院逐步开放住院和急诊服务,以解决长兴横沙两岛就医难问题;区精神卫生中心开展二级甲等专科医院复评审工作;继续开展本区区级综合医院评价,评价结果与政府投入、医保支付、绩效工资总量、院长绩效等挂钩。
3.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推进村卫生室家庭医生诊室建设工作,依托“互联网+医疗”的信息化建设项目,充分发挥社区在居民慢性病防治中的基础作用,以居民在线复诊配药为重点的“互联网诊疗服务”,利用服务平台开展在线问诊、在线复诊、在线续方、处方流转、线上结算、药物配送支付等服务;创新我区“家庭医生考核指标体系”,充分发挥家庭医生管健康、管费用的作用,助推医保按人头支付方式的改革;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发挥区域医疗中心和康复医疗机构对社区的支撑作用,完善康复医联体双向转诊、上下对接的机制,推进陈家镇裕安分中心示范性康复社区康复中心运营,引导上级医疗机构康复医师至社区多点执业,对已设置康复科的社区进行技术帮扶,对未设置康复科的社区开展康复人员培训,配置适宜康复设施设备;成立本区智慧健康驿站质控小组,根据《上海市智慧健康驿站建设基本标准》要求,制订智慧健康驿站运行质控标准,并组织考核,推进智慧健康驿站同质化运行与质量持续改进。
4.提升中医药服务水平。贯彻落实《上海市中医药条例》,统筹推进《上海市进一步加快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年-2023年》;全面推进中医医联体建设,完善区域内中医专科(专病)联盟,推进“一区一品牌”重点基地(康复科)建设;强化基层社区中医药服务能力,做好区第三人民医院向中西医结合医院转型去筹的准备工作;统筹推进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智慧中医建设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审方系统;围绕中药饮片质量溯源、代煎代配流程监管等环节,创造数字化转型中医药场景;继续做好中医药文化宣传,推进中医养生功法下社区、进养老院,接受中医“治未病”理念;推进中医科普进校园活动。
5.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推进《崇明区老龄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落实实施;继续开展老年友好社区和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不断提升内涵和质量;结合老年照护统一需求服务工作,发挥家庭医生团队作用,实现60岁以上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愿签尽签,尤其对5-6级失能老年人开展有针对性的护理服务和健康管理;探索居民居家康复护理为重点的“互联网+护理服务”,统筹区域医疗资源,以“线上申请、线下服务”的模式为主,为区域内重点人群,尤其是高龄、失能等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护理服务、安宁疗护服务、家庭病床服务,合理引导医疗机构增加护理服务供给,鼓励护理人员为符合条件的、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适宜的健康服务。
二、完善公共卫生应急预案,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
树牢“大健康”理念,落实“预防为主”工作方针,着力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加强重大疾病预防等公共卫生服务,实现更加全面的“医防融合”。
6.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高度关注境内外疫情趋势、病毒变异、疫苗接种等情况,注重发挥科学决策、风险防范、医疗救治等方面的支撑作用,因时因势、精准有效完善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进一步发挥发热门诊、哨点诊室的疫情“监测哨”作用,加强预检分诊,严守就诊入口关、预检关、诊室关、检查关,坚决杜绝漏诊;继续坚持“四集中”原则,做好院感防控,实现预防为主、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落实应急医用物资储备,坚持常态化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相结合,持续提升核酸检测能力,公立医疗机构日单管核酸检测能力达3.4万份;启动新华医院崇明分院发热门诊标准化建设;强化区传染病医院传染病诊疗基础功能和应急医疗救治职能,建立腾空机制;毫不放松对流调、疫源地消杀、应急预防接种、核酸采样、核酸检测及医疗救治等6支队伍的培训、演练工作,始终处于激活状态;继续严格实施入境人员封闭管理,确保闭环措施落实到位,守住不发生工作人员感染的底线;同时加强进口冷链食品和高风险货物等管控,持续开展相关环境监测;根据上级部署继续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和社区管控工作;持续加大对疫情防控关键环节的督导力度,绝不发生一起新冠院内感染事例,严防新冠肺炎本土病例的发生。
7.推进本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根据《崇明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围绕本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健康问题,按照时间节点继续推进国家、市公共卫生重点项目开展;做好我区第五轮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各项目收官工作;进一步加强应急处置规范化建设,完善各类疫情处置预案,加强区域突发公共卫生风险评估,加强区域联动,强化培训和演练,及时、有效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做好重大活动期间的卫生应急保障工作。
8.推进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推进儿童早期发展基地建设;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医疗保健服务水平和妇幼健康服务质量,进一步改善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等妇女儿童健康核心指标,打造妇幼健康优质服务品牌。
9.加强精神卫生工作。关注健康人群心理健康疏导和疫情期间重点对象心理疏导,深化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继续开展重性精神障碍患者综合评估和分级分类服务管理工作,开展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医学和风险评估;建立精神障碍患者入院—出院—社区管理的闭环机制;落实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积极推进精神障碍患者长效针剂使用工作。
10.做好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工作。依法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进一步加强对计生特殊家庭的扶助和关怀;大力推进健康家庭建设,加大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督查指导力度;组织实施本区母婴设施规范化建设。
11.做好慢性病防控工作。巩固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成果,进一步推进慢病信息化建设,提高患者和高危人群社区管理质量和效率;继续实施“上海市社区居民大肠癌筛查”工作;积极推进农村癫痫防治管理项目的实施;深入推进在“医防融合”大框架下,社区居民脑卒中筛查和干预工作,糖尿病预防和诊治体系建设,国家心血管病筛查及食管癌筛查等项目。
12.继续实施健康崇明行动。全面完成健康崇明行动考核指标2022年目标值。完善健康崇明行动和爱国卫生运动组织体系,健全区、乡镇、村居、生产队(楼组)四级工作网络。广泛开展健康科普宣传,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生活习惯,切实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开展第二批市级健康村镇建设;持续深化健康自管小组建设内涵,推进健康促进场所和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
13.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进一步巩固国家卫生区镇创建成果,指导17个乡镇完成国家卫生镇复审工作。继续深入开展新时期爱国卫生运动,开展爱国卫生月、季节性爱国卫生运动等活动,加强薄弱环节环境治理。落实重点场所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开展病媒生物应急处置培训与演练。
14.落实其他传染病防控各项工作。聚焦对新冠肺炎、流感、H7N9人禽流感、埃博拉出血热等重点传染病流行趋势和防控舆情的监测、预警和分析;加大基于医院HIS系统的传染病报告运行工作执行与监管,完善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管理;推进本区“医教结合”体系建设,完善学校内部传染病防控及伤害防制的预警处置体系,推进本区儿童青少年口腔健康和视觉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巩固全国艾滋病防治示范区前三轮创建成果,深入推进第四轮创建工作。
三、坚守医疗质量和安全底线,推动卫生健康治理现代化
进一步发挥信息技术在现代医院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提高治理现代化水平,推动城市数字化转型中涉及卫生应用场景的落地和推广,进一步提升患者就医体验,同时坚守医疗质量和安全底线,加强服务监管力度,守护为民服务初心。
15.加强依法行政。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一业一证”政策落地,结合卫生健康工作实际,试点开展公共场所许可“好办”工作,提高全程网办率。提升行业综合监管能力,高效开展非法行医等专项整治和协同监管工作,保持高压态势,加强部门协作,充分利用行刑衔接机制,提升整治力度;积极推进“智慧卫监”项目,完成医疗废物可追溯信息化系统建设,在商务楼宇、学校、医疗卫生机构等单位推行生活饮用水“扫码知卫生”工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法治宣传,规范开展法治审核、复议答复、应诉工作。
16.加强行风建设。切实落实药品回扣治理“1+7”文件,持续做好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领域不正之风工作,继续加强行风建设社会监督,组织开展行风建设监督员日常巡查,提升行风工作水平;联合医保部门继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依法打击非法挂床、分解收费、重复检查、无指征联合用药等违法行为。
17.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对《关于加强崇明区卫生人才发展激励的实施办法》执行效果开展绩效评估,做好新一轮政策修订工作;用好现有人才激励政策,进一步拓宽引才视野,创新招录方式;坚持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探索实施年轻干部培养“雏鹰计划”;健全完善基层单位职称评聘管理办法。
上海市崇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