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1年崇明区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1-06-15 00:00

  • 索引号:

    SY0024784541202100038

  •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卫生

  • 公开主体:

    上海市政府办公厅

  • 发文字号:

    沪崇卫〔2021〕53号

  • 成文日期:

    2021-06-07

  • 发布日期:

    2021-06-15

    2021年,崇明区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全面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紧抓“四个转向”、做到“四个聚焦”,努力转变监管思路和方式,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建设,进一步提升卫生健康治理体系整体效能,推动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一、慎终如始,狠抓常态化疫情防控监管

    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疫情防控策略,加强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和发热哨点、院感防控、医疗废物及医疗污水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集中隔离点、新冠疫苗接种单位的督导;加强对重点场所、重点区域、重点环节督导工作,指导相关单位完善场所设施、人员防护、清洁消毒等防控措施。加强对公共场所消毒设施(用品)配备情况、公用物品及场所消毒情况、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使用情况等监督检查,加大对消毒产品生产、经营、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学校和其他重点执法领域防控监督力度。(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生态环境局、区教育局)

    二、持续优化,推进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建设

加强对《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的宣贯,结合本区工作实际,制定崇明区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健全会商机制工作例会、信息共享和案情通报机制。做好迎接市对区2021年综合监管督察工作。(责任单位:会商机制所有成员单位)

    三、聚焦重点,加强全行业全过程监管

    1.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监管。规范诊疗技术项目和技术规范管理,严格执行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和相关诊疗规范。强化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事中事后监管。加强母婴保健技术、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等监管。加强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管理,对发生重大医疗事故和医疗损害事件医疗机构,重点开展医疗安全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组织开展医疗安全信息监测预警工作。严控不合理耗材使用,严格规范医疗行为。加强医疗机构处方管理、麻精药品、抗菌药物等临床合理应用与管理工作。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

    2.加强机构运行监管。加强对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建立绩效考核结果运用机制,引导各级公立医院进一步落实功能定位,坚持公益性,调动积极性,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加强医疗费用监测,引导医院改善收支结构、降低运行成本、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医保局

    3.加强行业秩序监管。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工作,加强多部门联动,持续推进打击无证行医、医托和黑救护车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代孕、非法医疗美容,加强医疗广告监管,查处虚假违法医疗广告行为。严厉打击各类涉医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护医护人员合法权益,加强《上海市医疗卫生人员权益保障办法》的宣传。医疗机构应当引导医患纠纷当事人通过调解途径化解纠纷,并配合调解组织开展调解工作。依法重拳整治妨害传染病防治及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等破坏疫情防控的犯罪活动。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

    4.加强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领域监管。不断推进行风建设,持续做好本市整治药品回扣“1+7”配套文件精神贯彻落实。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内外勾结欺诈骗保、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回扣”、向患者推销冒充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固体饮料等产品以及借助学术、捐赠、科研等行为进行利益输送的违纪违规问题。严厉打击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的商业贿赂行为,擅自使用医疗机构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商标、企业名称等的仿冒混淆行为。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医保局)

    5.加强公共卫生服务监管。继续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开展预防接种门诊全环节检查。落实重点职业病监测、放射卫生监测。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加大控烟监管执法力度。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做好第十届花博会和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重大活动卫生监督保障工作。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

    四、全面推进,加强监管制度和能力建设

    1.落实信用监管机制。推进医疗机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信用信息归集和共享。扩大“双随机、一公开”覆盖范围,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医疗卫生行业监管的基本手段和方式。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多部门联合抽查,逐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

    2.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推进卫生监督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和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实施队伍能力提升工程。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启动医疗废物可追溯信息化系统建设,推进生活饮用水“扫码知卫生”,实现智能监管。(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财政局、区水务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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