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4541202100022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卫生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字号:
沪崇卫〔2021〕31号
成文日期:
2021-03-22
发布日期:
2021-04-16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经区编办批准同意,2021年崇明区卫生健康系统用编计划 476。根据区卫生健康系统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需要,我委编制了2021年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招聘简章,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关于招聘数量
区卫生健康系统计划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455名,其中临床医师204名、口腔医师8名、中医医师12名、公卫医师22名、药剂人员17名、检验人员16名、医技人员45名、护士109名、基础医学教师2名、乡村医师20名。
二、关于资格条件要求
有关学历、年龄、专业等资格条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及要求执行。除医学影像(技)、护士、急救医生委培生、乡村医师委培生岗位的学历为大专及以上,其余岗位的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年龄一般为35周岁及以下;专业要求按照专业对口原则,结合岗位职责和实际需求科学合理设置;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我委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的相关规定实施好2021年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招聘工作。
特此致函!
附件:
1、2021年崇明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2、2021年崇明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简章
3、2021年崇明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报名信息表
上海市崇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