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4541202100006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卫生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字号:
沪崇卫〔2021〕13号
成文日期:
2021-02-02
发布日期:
2021-02-03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根据《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合作共建新华医院长兴分院协议书》,“上海市崇明区长兴人民医院”冠名拟变更为:
第一冠名: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长兴分院(简称“新华医院长兴分院”);
第二冠名:上海市崇明区长兴人民医院。
以上妥否,请示复
上海市崇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