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崇明县第三人民医院开设特需门诊的批复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0-12-0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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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Y0024784540202000137

  •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卫生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发文字号:

    崇卫计医政〔2016〕8号

  • 成文日期:

    2016-03-10

  • 发布日期:

    2020-12-08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县第三人民医院:

你院《关于崇明县第三人民医院开设特需门诊的请示》(崇三院﹝2016﹞7号)已收悉。经研究,同意你院开设特需门诊,收费标准按财务相关规定执行。

此复

            崇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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