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崇明区卫生计生工作要点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17-04-18 00:00

浏览

【字体:
  • 索引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2017-04-18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2017年,崇明区卫生计生系统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和全国全市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坚持以推进健康崇明建设为主线,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从注重“治已病”向注重“治未病”转变;坚持行业发展以质量、效益和结构优化为导向,以抓落实为主旋律,坚持深化医改,加强全行业管理,注重制度创新,寻求重点突破,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健康获得感,努力构建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健康促进体系,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坚持科学规划,全面深化公立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

1.制定《崇明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崇明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年》。多部门出台《崇明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崇明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年》。

2.落实深化医改重点任务。根据《崇明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2016-2020》要求,深入推进医改相关工作。完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实施公立医院管委会制度;加强公立医院监管,委托市医院评审评价中心对本区区级综合性医院的医疗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与政府投入、医保支付、绩效工资总量、院长绩效等挂钩;对辖区内三家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的相关服务信息定期收集并公示,督促医疗机构整改,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完成区级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率工作,公立医院药占比总体降至45%左右。根据全市统一部署,积极推进本区药品集团采购GPO和供应链管理平台建设;大力推行药品购销两票制;全面启动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试点。建立健全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制度,工作规则和采购结果要向社会公开,推进跨区域集中采购;力争单病种付费,新华医院崇明分院达到100种,市十院崇明分院达到70种,岳阳医院崇明分院达到50种;探索建立符合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结合卫生行业的特点和医疗卫生单位的功能定位、工作负荷、服务质量、服务效果等,探索建立绩效工资水平动态调整机制。

3.扎实推进市区医院合作共建。新华医院崇明分院年底前完成国家卫生计生委区级医院能力建设终期评估;市十院崇明分院深入推进“二甲”创建工作;岳阳医院崇明分院深入推进中西医结合转型工作;启动长兴岛二级综合性医院新建工作,推进与长海医院的合作共建。

4.全面推进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进一步优化支持改革政策环境,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工作协调,确保2017年社区综合改革试点的深入推进。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的指导,力争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都能成熟运用基于标化工作量的各项内部改革运行新机制。做实家庭医生签约,在强化家庭医生团队内部管理、提升服务能力的同时,进一步做好社会宣传,争取居民的配合理解和主动签约。重点人群的签约率力争达到60%以上,其中80岁以上老人家庭医生签约率达到100%。继续推进“1+1+1”组合签约工作,切实提升全区的“1+1+1”组合签约率,提高签约管理率、社区和签约组合机构就诊率,推动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高效有序的分级诊疗体系。三级医院预约转诊率力争达到全市试点社区的平均水平以上。组织开展2016年社区卫生服务综合评价工作,促进社区服务能力的提升。

5.加强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启动村医云项目,将全区219个村卫生室全部纳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平台管理。实现药品处方、处方智能提醒、健康档案、慢病随访、孕产妇/新生儿管理等服务管理信息的实时共享,为家庭医生深入村居社区开展签约服务和“1+1+1”组合签约提供技术支持。完善医保控费、社区康复管理等应用系统建设。重点推进市十院崇明分院、区传染病医院、区精神卫生中心的信息化改造,以支撑新医改的各项要求。

6.加强中医药工作。岳阳医院崇明分院逐步向中西医结合医院转型。拟在岳阳医院崇明分院新建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建设,同时加强2家原有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建设,继续开展基层医务人员中医药培训工作。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建设,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

二、突出以人为本,强化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7.继续巩固和提升疾病防控能力。继续推进实施第四轮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基本实现项目建设总体目标。继续实施 “上海市社区居民大肠癌筛查”工作,积极开展社区居民脑卒中筛查和干预工作,做好国家心血管病高危人群早期筛查和干预工作。巩固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成果,做好迎接国家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评审准备工作。开展全国第三轮艾滋病防治示范区创建,落实国家各项艾滋病性病防治政策措施。以全国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的推进为抓手,继续开展重性精神病人治疗管理工作,落实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治疗,不断推进精神障碍患者社区监护和社区康复,迎接市、国家对试点工作评审。落实扩大免疫规划各项措施,加强以外来流动儿童等特定人群为主要对象的强化免疫工作,保持本区无脊髓灰质炎状态。完善“医教结合”、“医体结合”体系,加强重点人群的疾病预防控制。加强对重点、新发和输入性传染病的防控,有效防控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埃博拉出血热、霍乱、手足口病等传染病。

8.提升卫生应急核心能力。进一步加强应急处置规范化建设,完善各类疫情处置预案,加强区域突发公共卫生风险评估,加强区域联动,强化培训和演练,及时、有效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9.提高妇幼保健工作整体水平。积极推进上海市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加强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管理,开展出生缺陷干预。加强孕产妇全覆盖孕情监测和妊娠风险预警评估工作。继续开展农村妇女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保质保量完成农村、退休和生活困难妇女妇科病、乳腺病普查及两癌筛查工作,落实农村妇女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和农村孕产妇增补叶酸项目,继续开展贫困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产妇的新生儿免费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工作。推进辖区常住0-6岁儿童系统保健免费项目的落实。

10.实施第五轮崇明区建设健康区三年行动计划。结合本区实际,完成三年各项目评估工作。

11.全面推进公共场所依法控烟工作。贯彻落实《上海市公共场所控烟条例》,重点加强政府机关、医院、学校的依法控烟工作,落实定期检查和通报公示制度,对全区各类公共场所每季度开展一次志愿者控烟巡查巡访和联合执法,并将检查结果反馈给行业主管部门。

12.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食品标准备案工作。开展本区食品中化学和生物性污染物、有毒有害因素、食品添加剂等检测、食源性疾病监测等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相关工作。开展企业食品标准备案工作。

三、加强监督管理,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13.完善本区专业质控体系建设。完善本区医疗专业质控网络建设,加强专业质控培训和指导,强化每年2次质控督查,逐步提高医疗内涵质量。开展医疗质量管理专项行动。继续实行医疗质量飞行检查制度,加强对危重、疑难病人的管理,重点在节假日、夜间,对妇产科、外科、ICU、内科、急诊科进行督查。组织各医疗机构开展全员“三基”培训和考核工作。同时,组织开展院级、区级、市级“三基”知识竞赛,争取在市级层面取得优异成绩。

14.依法强化公共卫生监管力度。对照创城标准,牵头组织市场监管、文化和公安部门,协同各乡镇推进公共场所整治工作,使经营性公共场所管理规范有序。

15. 严厉打击无证行医和“两非”等违法活动。继续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系列行动,开展“两非”整治专项行动,严肃查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

四、完善计生服务,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16.加强来沪人员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在全区开展重点人群的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和促进行动项目。开展流动人口防范无证行医宣传。

17.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牵头落实《崇明区重视和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各项工作,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确保本区常住人口性别比继续保持<107。

18.加大计生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力度。为计生特殊家庭提供就医便利,优先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落实60周岁以上特扶对象免费体检项目。开展为失独老年家庭提供“安康通”援助服务项目。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和完善本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联系人制度的通知》,建立计生特殊家庭信息化档案。

五、推进学科发展,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19.做好区重点专科建设终期评估和名医工作室年终评估 三季度组织专家对2014年评审确定的11个重点专科、6个扶持专科进行终期评估。四季度组织专家对名医工作室进行年终评估。

20.继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制定并落实《崇明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2017-2021年)实施方案》。加大引进力度,做好人才政策宣传工作。通过网上发布公告、组织用人单位参加各地卫生人才招聘会等形式,力争全年招录卫生专业人员365名。开展毕业的定向培养乡村医生到新华崇明分院、市十院崇明分院进行为期二年的规范化培养,以提高其临床诊疗能力。同时,加强理论和实践培训,帮助其顺利完成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考试。

六、加强行风建设,树立风清气正良好行业形象

21.强化政风行风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完善“制度+科技”制度建设。进一步解决群众反映的行业不正之风突出问题,加大对典型案件或重大问题的查处力度,对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零容忍”,对相关案件及涉案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把行风建设工作融入各项业务工作中,纳入单位评审评价、重点专科评审和干部任用、职称晋升、评优评先,实行行风一票否决。强化行风建设“一岗双责”的管理责任及医疗机构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卫生计生系统行风建设工作体系和行风建设监督员队伍工作机制,有效贯彻“九不准”和“十项不得”要求。开展加强医疗管理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专项行动,重点加强医院科室行风建设管理。继续开展医疗服务质量满意度调查,完善群众意见建议的回应和处理机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文件预览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
公众评价

0位公众参与评价,0位公众认为信息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