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崇明区卫生健康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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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4-1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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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崇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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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4-16

2019年崇明卫生健康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2019年全国、全市卫生健康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加强党的领导,紧扣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聚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主动将卫生健康事业融入世界级生态岛建设中谋划和推进,促进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健康获得感

一、加快推进本区综合医改试点

1.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积极推行公立医院党组织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把医院党建与各项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强化对医院工作的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确保正确的改革发展方向。建立健全公立医院医疗服务评价体系。以公益性为导向,以病种和技术为核心,建立一套科学的医疗服务评价标准。合理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长速度,优化公立医院收入结构。加紧制订出台崇明区公立医院投入机制和薪酬制度改革的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和指标体系,充分发挥薪酬的杠杆和激励作用,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2.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政策落地,激发家庭医生提供优质服务的动力。进一步做实家庭医生“1+1+1”签约内涵,建立以签约数量、服务质量、费用控制、居民满意度等内容为核心的考核指标,围绕签约服务重点指标,着力提高重点人群签约覆盖率、有效服务利用率、签约医疗机构组合就诊率、签约社区就诊率、签约服务内容知晓率和满意率,有效降低签约居民就诊频次、控制居民医保费用等。推进健康版医联体建设,着重在健康管理模式、医联体管理模式、分级诊疗模式和医疗保险支付模式四方面探索,促进优质资源下沉,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高医疗资源的总体配置效率和利用效率,确保区域内基本医疗服务更均衡、更可及、更优质,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3.深化市区医院合作。新华医院崇明分院、第十人民医院崇明分院、区第三人民医院分别在新华医院、市第十人民医院以及岳阳中西医结合医院的大力支持下,进一步加强学科人才建设,不断提高区级医院诊疗、管理和服务水平。2019年底前,新华医院崇明分院通过三级医院复评审,基本完成十院崇明分院创建二级甲等综合医院的目标任务,区第三人民医院在岳阳医院支持下推进转型成为以康复为特色的二级中西医结合医院,成为崇明区中医适宜技术推广中心、社区中医人才培训中心和中医“治未病”中心。加快推进长兴人民医院新建工作,在新华医院支持下做好新院开诊前准备工作。

4.深化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探索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启动我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新一轮标准化建设,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站及村卫生室的基本建设标准和功能定位,逐步推动护理康复病房、健康小屋、信息化建设、计划免疫标准化建设等新项目的实施,以满足社区卫生服务需求。在全市率先全面实施村卫生室基于标化工作量的乡医薪酬分配试点。强化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健全社区全科医生激励机制,落实全科医生定向培养政策。加强住院医生规范化培训社区教学基地建设,通过全科医生轮训、岗位练兵等形式,使全科医生医疗业务技术、管理能力和职业素养得到全面发展,满足社区居民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服务需求。组织开展2018年度社区卫生服务综合评价工作,促进社区服务能力提升。

5.探索建立符合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沪人社资[2017]237号),结合崇明区医疗卫生事业的实际情况,加强与人社局、财政局沟通协调,尽快制订出台崇明区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试点工作实施办法,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和指标体系,促进公立医院改革平稳推进。

6.做好基本药物的相关工作。根据市卫生健康委的统一部署,做好GPO推进工作。落实国家和本市基药在区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配备采购和使用管理工作。

7.深化健康领域信息化建设。以患者为中心,以惠民为目标,以应用为基础,推进10家社区EHR等级评审工作,提升社区卫生信息化服务管理水平。

二、全面推进健康城区建设

8.持续深化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全面推进国家卫生区创建工作。做好资料汇编收集汇总、申报片拍摄等工作,向市爱卫会提交申报材料。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定期进行暗访督查,强化常态长效管理。同时以国家卫生区创建为抓手,做好长兴镇国家卫生镇创建及16个乡镇国家卫生镇复审工作,通过开展扎实有效的创卫工作,改善人居环境卫生面貌,提升居民健康水平。深入开展季节性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农村爱国卫生工作。

9.普及健康生活方式。实施《崇明区建设健康城区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落实各项行动任务。推进健康场所和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完善居民健康自管小组管理,深入开展“三减三健”、适量运动、控烟限酒、心理平衡和道路交通安全出行等专项行动。贯彻落实《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重点加强政府机关、医院、学校的依法控烟工作,加强条块联动,不断提升监管执法效果。全区各类公共场所每季度开展一次志愿者控烟巡查巡访,落实定期检查和通报公示制度。

三、强化公共卫生服务与管理

10.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服务与管理进一步推进慢病信息化建设,提高患者和高危人群社区管理质量和效率。继续实施 “上海市社区居民大肠癌筛查”工作,积极开展社区居民脑卒中筛查和干预工作及糖尿病预防和诊治体系建设等项目。做好国家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评审准备工作。巩固全国艾滋病防治示范区创建成果。继续开展重性精神病人治疗管理工作,开展疑似精神病人医学和风险评估,落实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治疗,不断推进精神障碍患者社区监护和社区康复,加强重大活动期间的保障工作。开展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加大对霍乱、H7N9流感、登革热、流感、麻疹、水痘、手足口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控力度。推进区“医教结合”体系建设,探索学校卫生保健工作新模式。

11.提升卫生应急核心能力。进一步加强应急处置规范化建设,完善各类疫情处置预案。加强区域突发公共卫生风险评估,加强区域联动,强化培训和演练,及时、有效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做好本区各项重大会议、活动和体育赛事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2.推进食品安全标准和风险监测评估工作。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标准和风险监测评估体系,开展本区食品中化学、生物性污染物、有毒有害因素、食品添加剂等检测和食源性疾病监测等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相关工作。依法开展食品安全事件流行病学调查和卫生学处理。继续做好企业食品标准备案工作。

13.加强职业健康管理。加强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建设,强化职业健康监管队伍建设,开展职业健康监护专项监督检查。

不断升健康服务与管理水平

14.加强医疗服务管理。进一步完善本区质控体系建设,强化每年至少2次的质控督查,进一步提高医疗内涵质量。继续实行医疗质量飞行检查制度,加强对危重、疑难病人管理,重点在节假日、夜间,对妇产科、外科、ICU、内科、急诊科进行督查。加强“回头看”督查,确保整改到位

15.加强妇幼健康服务管理。全面加强产科、儿科服务能力建设,深化产科安全和孕产期保健服务管理,重点强化孕产妇风险预警、危重孕产妇救治、产褥期保健等环节管理。深化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建设,继续保持孕产妇零死亡率,婴儿死亡率等妇女儿童健康核心指标优于全市平均水平。

16.完善生育支持和家庭发展政策。为计生特殊家庭提供就医便利,全面落实双岗联系人制度、家庭医生签约制度、就医绿色通道,实现“三个全覆盖”。落实有计生特扶证的特扶对象每年一次免费健康体检。为失独老年家庭提供“安康通”援助服务项目,逐步提高安装率。深入推进本区新家庭发展能力建设,充分发挥第一批市级试点的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推动第二批四个市级试点乡镇(庙镇、新河镇、堡镇、新海镇)规范化建设。

17.推进健康服务业发展。贯彻落实《关于推进本市健康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一流医学中心城市的若干意见》,编制崇明区健康服务业规划,积极推进相关工作。

五、大力推进学科和人才队伍建设

18.加强学科建设。启动新一轮名医工作室建设和区级优青人才培养计划。组织新一轮重点学科建设年度评估工作。

19.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卫生专业人才引进力度,宣传发挥好《崇明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2017-2021年)实施方案》相关政策作用,全年组织3-5次基层单位参加各地卫生人才招聘会,充分利用新华医院崇明分院全科医师规培基地作用,争取更多的规培生能留崇工作。抓好全科医师、乡村医师定向培养工作,做好政策宣传以及招生工作长兴人民医院、岳阳医院崇明分院做好相关人才储备工作。加强人才培养工作,实施高级职称晋升培训计划,开展轮训工作,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医疗技术水平。加强卫生系统非编卫技人员管理,制订相关实施办法。开展医师节、护士节系列活动,弘扬新时期卫生职业精神,展现全区医务工作者良好精神风貌,在全社会逐步形成尊医重卫的氛围。

六、进一步强化全行业管理

20.加大卫生监督工作。强化无证行医综合治理,制定实施方案,召开联席会议,加强乡镇督导,继续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系列行动。开展“两非”专项整治,严肃查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监督新机制。开展区级公立医院综合评价工作,委托市医院评审评价中心对本区区级综合医院的医疗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与政府投入、医保支付、绩效工资总量、院长绩效等挂钩。对辖区内三家二级以上综合医疗机构的相关服务信息定期收集并公示,督促医疗机构整改。完善医患纠纷预防处置化解机制,严密防控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

21.强化医疗卫生行风建设。加强行业职业道德建设,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职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进一步推进落实“九不准”“十项不得”和整治药品回扣执行“1+7”配套文件精神,在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卫生健康行业作风整治专项行动。借助信息化手段,实现对医疗安全、行为、效率、费用等的实时、动态、全程监管。建立不合理用药约谈制度,落实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加大对典型案件或重大问题的查处力度,对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零容忍”,对相关案件及涉案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加强行风建设监督员队伍建设,开展医疗服务质量满意度调查工作。把行风工作融入各项业务工作中,纳入单位评审评价、重点专科评审和干部任用、职称晋升、评优评先,实行行风一票否决。

22.扎实做好卫生信访工作。压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健全长效机制。加强医疗投诉接待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高初次信访事项一次性解决率。

23.继续加强安全生产和节能减排。依法依规履行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做好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危险源辨识和重大隐患预防工作。

七.全面做好各项卫生工作

24.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完成2019年全国中医药工作基层先进单位复评审。继续加强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建设,开展基层医务人员中医药培训工作,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综合服务区建设。进一步提升中医保健服务能力,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养生保健机构。鼓励中医医师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提供保健咨询、调理和药膳等技术支持。鼓励推广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易于掌握的理疗、推拿等中医养生保健技术与方法。

25.稳步推进基础建设项目。采取有力措施,精心组织,高标准、高质量实施好卫生基础建设项目。2019年底,完成区第三人民医院迁建、长兴人民医院建设和陈家镇第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实现优质医疗卫生资源的均衡布局。同时,加快推进新华医院崇明分院老院区改造工程。

26.强化财政资金保障和内部审计。加强部门预算管理,严格资金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监管。加强成本核算与控制,深化全面预算管理。

27.开展全国文明城区(2018—2020年)创建工作。深入贯彻全国文明城区创建指标要求,全面落实卫生健康系统窗口行业服务规范。注重日常管理,加大自查自纠力度,确保常态长效。做好公益广告宣传,提升卫生健康系统的创建氛围,积极调动系统内全体干部职工的能动性,营造优美就医环境、形成优良就医秩序、打造优质医疗服务、全面提高职工群众的整体文明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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