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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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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8-01-08
生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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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我委对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了梳理汇总,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基础工作
2017年我委继续深化医疗卫生计生领域政务公开工作,夯实工作基础,完善公开流程,聚焦重点领域,发挥卫生计生职能作用,为我区的卫生计生事业保驾护航。
年初围绕《2017年崇明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制订《崇明区卫计委2017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根据行业特点,列出清单,明确职责,分解任务,推进和规范我区卫生计生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严格落实保密审查机制和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加强机关发文公开方式定性工作。按照《崇明区卫生计生委网站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制度》的要求,严格执行“谁发布、谁负责”的网上信息发布原则,做到信息上网有审批、有记录。制作了《崇明区卫生计生委网站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要求以科室为单位做好日常审核和登记备案工作。
(二)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崇明撤县变区和关于规范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等事宜,修订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强化公文备案工作,依托市和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台,依法执行主动公开时限,及时做好公文备案。推动公文类信息主动公开,制作了《崇明区卫生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保密审查单》,做到公文类主动公开文件“一文一申请”,规定必须经领导审核通过后上网公布。
崇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方网站以下简称网站)主页专门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指派专人负责做好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网站还设新闻快报、卫生简讯、最新公告通知等栏目,第一时间公开我区卫生计生工作最新工作动态,能直观了解我区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医联体试点和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等重大卫生计生工作情况。除主页之外,设置行政办公、组织宣传、流动人口等12个子网页,由各科室负责日常维护。
1.行政办公:公开档案、安全生产、财务近期工作要求等信息。
2.组织宣传:宣传十九大精神,公开组织开展各类主题活动信息,培育医务工作者政治素养,展现“四个意识”的风貌。
3.流动人口:公开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宣传活动内容及科室近期工作内容。在全区开展重点人群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和促进行动项目。
4.创城工作:公开卫生计生系统创城工作动态,设立“创城在行动”小版块。展示创城工作最新成果和活动开展情况,有序推进创城工作。
5.综合监督:公开"三小行业"整治、小型医疗机构污水消毒处置设施建立情况以及打击无证行医和“两非”宣传活动等信息。
6.人事管理:公开卫生人才招录、培训和各类医师资格考试等信息。
7.工青妇:公开我委工青妇工作动态和基层信息,设“感到﹒瞬间”和职工风采栏目,搭建医务工作者平台,展现现代医务人员及青年风采。
8.医政管理:公开崇明区医改工作推进情况、“三下乡”义诊活动以及重大赛事医疗保障工作等信息。
9.医防管理:公开医防条线的最新工作进展,并对当季重点传染病的防治知识进行介绍。
10.爱国卫生:公开健康促进工作及爱国卫生和推进公共场所依法控烟工作等信息。
11.社区卫生:公开乡村医生规范化培训、“村医云“项目、家庭医生制度落实情况等信息。
12.家庭发展:公开 “新家庭计划-科学育儿社区行”活动等我区家庭发展工作动态,开辟镇乡动态---开展网上计生工作交流;分享帖---普及健康家庭育儿保健知识。
(三)年度重点工作情况
1.每季度在网站上发布全区二次供水(用户水龙头)水质监测信息。
2.利用 “健康崇明”微信聚焦疾病预防,普及疾病的基本知识,并介绍本区最新的防病信息。
截至到2017年底,本委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54条,其中网站公开政府信息526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128条。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在网站上开通了网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功能,并发布了申请提交渠道。今年未发生信息公开申请案例,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投诉的情况。
二、主要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热情度不高,渠道单一,未在微博上发布相关热点、关注的政府信息。二是对政务公开工作外延和内涵的认识以及应对外部突发事件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积极探索切实可行的方法,因地制宜地开展我区卫生计生系统内政务公开工作宣传和业务指导,力求取得实效。
(二)加大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力度,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准。
(三)委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业务知识学习,积极参加培训会议,不断提升能力和水平。
(四)对我区卫生计生重点工作推进相关动态信息情况和微博落实专人负责日常发布,做到重要政务信息第一时间对外公布,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五)继续加强网站保密审查制度,为大众及时提供卫生计生工作信息的同时,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维护一方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