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崇明县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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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11-1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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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11-18

各乡镇爱卫会、有关委办局: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爱卫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改善我县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有效预防和控制疾病的发生和传播,提高群众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现将《崇明县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崇明县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2016-2020年)

崇明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2015年11月16日

崇明县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
(2016-2020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66号)精神,根据《上海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2016-2020年)》(沪爱卫会(2015)22号)通知要求,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有效提升
  居民文明卫生意识和生活质量,不断提高全民健康水平,推动各乡镇国家卫生镇创建和巩固工作,夯实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基础,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政府主导、城乡统筹、综合整治、规范管理、全民参与、完善长效”的工作原则,以改善居民生活环境质量为目的,通过开展城乡环境整洁行动,大力加强城乡特别是农村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努力解决城乡环境“脏乱差”问题,及时改善居民关心的社会大卫生问题,提高居民卫生意识和文明素质,显著提升本县环境卫生的清洁程度,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创造洁净、整齐的城乡环境。

  二、组织实施
  成立“崇明县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方案审定、协调督导、督查评比等工作。组成如下:
  组 长:王 菁 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主任、副县长
  副组长:钟 萍 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副主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梅雪松 县农业委员会副主任
      刘汉平 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陆 斌 县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施建城 县水务局副局长
      王 健 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周惠标 县交通委副主任
      郁 涛 县旅游局副局长
  成 员:县爱卫会各委员部门分管领导、各乡镇政府分管镇长。
  县爱卫办会同县农委、县环保局、县建管委、县水务局、县经委、县交通委、县旅游局等部门负责全县城乡整治行动总体协调,确保各阶段工作重点,定期组织各部门检查和督查;各委员部门结合本部门职责定位,制定行业推进的方案和行动计划,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开展。
  按照政府组织、属地管理、部门联动、条块结合的原则,各乡镇政府根据我县整洁行动实施方案,负责开展本乡镇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分解任务,确保落实。要将整洁行动列入本地区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建立有效地工作机制,纳入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在政策、资金上予以保障。

  三、行动目标
  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巩固和创建国家卫生镇,以及美丽乡村建设,以完善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和长效管理机制为主要内容,及时解决和改善居民关心的社会大卫生问题,连续深入开展整洁行动,统筹治理城乡环境卫生问题,实现环境卫生基础设施水平全面提升,全面提高居民卫生意识的文明素质,显著提升本县城乡环境卫生清洁程度,倾力打造绿色洁净、健康宜居海岛,为推动崇明生态岛建设奠定基础。
  根据“市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本县工作实际,到2020年年底,力争达到以下具体目标:
  县农委以农村村庄改造为载体,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计划实施村内基础设施建设、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三大类工程,按需建设农村环卫设施,开展宅前屋后环境整治、村庄绿化美化,在2020年全面完成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保留农村地区的村庄改造工作,全县建设30 个左右的美丽乡村示范村。
  以秸秆综合利用示范点建设为依托,推进多元化综合利用,到2020年,全县粮食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县环保局协助县农委强化秸秆管理,形成常态化的“天地一体”秸秆禁烧巡查机制。
  县农委、县环保局继续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减排工程,调整关闭不规范中小畜禽养殖场(户),到2020年底,完成全县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减排工程建设。
  县建管委加强农村生活垃圾管理,以实现“农村环卫设施标准化、保洁作业规范化、源头分类特色化、村宅管理自治化”为目标,形成具有崇明特点、区域特色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新机制,全县100%行政村实现生活垃圾“户投(分类)、村收、镇运、县(区)处理”,确保有效收集、无害化处理,并逐步推进农村湿垃圾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和无害化处理水平,2017-2020年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全流程标准化运行。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缩小城乡环境质量差异,提高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统筹管理水平。
  在农村卫生厕所普及方面,将农村地区粪便管理工作纳入“十三五”规划,并且以美丽乡村创建为抓手,以城乡一体化建设为契机,整合管理合力,推进农村户厕的普及,全县确保农户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8%,农村粪便无害化处理率保持98%。
  县水务局继续完善农村集中供水管理,保障城乡饮水安全,开展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改善农村河道水环境,因地制宜开展农村污水处理,力争到2020年全县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85%。
  县经委、县交通委、县旅游局加强农贸市场、公交、旅游景区等重点场所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做到设施完善、管理规范、场容整洁。

  四、重点行动
  各乡镇要在卫生创建工作的基础上,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严格按照《方案》的各项指标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分解任务,确保落实。着力加强对城乡环境卫生的监督与管理,以农村垃圾、污水处理和城市环境卫生薄弱区域以及农贸市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场所整治为重点,以完善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和长效管理机制为主要内容,使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卫生管理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一)城乡环境卫生改善行动。以治脏治乱为突破口,以清除卫生死角、强化门责管理、清理乱堆乱涂等现象为重点,以主要出入口、背街小巷、老式居住区、公路交通沿线、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为重点区域,在广泛摸底的基础上,动员组织全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开展环境突击整治活动,并落实相应的管理措施,改善影响整体环境卫生质量的难点问题。
  (二)农村人居环境提升行动。全面加强农村环境卫生建设和管理工作,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美丽乡村建设,以村宅道路、农村河道、宅前屋后为重点,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力度,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置系统,落实清扫保洁制度,改善环卫基础设施,强化垃圾收集运输工作,做好日常的环境保洁和垃圾收集工作,推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切实改善和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环境质量。
  (三)农村改厕巩固提高行动。加快推进农村改厕工作,继续发挥部门协作、齐抓共管、建管并重的工作机制,同步推动农村环境治理与改厕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改厕目标任务,并做好现有卫生厕所的维护等后续工作,“十三五”期间实现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全覆盖。加强对外来人员集中居住地的粪便管理工作,组织取缔,并建造小型公共厕所或大型三格化粪池的倒粪站,解决外来人员用厕问题。
  (四)集贸市场管理规范行动。进一步促进标准化菜市场的建设,开展市场卫生规范管理达标活动,强化各管理部门、市场开办方和业主的责任,加强市场环境卫生和秩序管理,在集贸市场推行“四有(有健康宣传栏、有卫生管理制度、有食品索证标识、有除害设施)、四清(地面清、摊位清、设施清、周边清)”卫生标准。
  (五)病媒生物密度控制行动。开展有针对性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组织控制四害密度为重点的孳生环境整治和四害消杀工作,持续有效控制四害密度,把四害对居民生活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抓好鼠、蚊蝇防制设施的建设,在居住区、公共绿地、重点行业、旅游景点、地下设施等重要区域基本做到病媒生物防制设施的全覆盖。组织开展以集贸市场为核心的重点区域的虫害控制工作。
  (六)人人动手清洁家园行动。按照“重在持续、重在规范、重在提升、重在实效”的要求,大力开展以清除卫生死角、强化门责管理、清理乱堆乱涂等为重点的群众环境清洁活动,利用爱国卫生月活动等载体,组织发动市民群众,参与社区的卫生宣传、义务劳动、巡访评议以及陋习劝阻活动,整治城乡环境卫生,增强群众社会大卫生意识。

  五、工作措施
  (一)领导重视,认真组织
  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拥有整洁优美的工作生活环境是全县广大居民的共同愿望,也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各乡镇政府要高度重视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将其纳入本乡镇、本部门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落实各项经费。
  各乡镇政府、各部门要明确一名主要领导作为行动的负责人,建立政府组织、属地管理、部门联动、条块结合的工作机制,紧紧围绕各项活动重点,协调相关部门,组织相关单位,细化具体方案,抓住时间节点,努力组织好、宣传好、落实好、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
  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以百姓关心的问题、影响城乡环境和人民健康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加大经费投入,完善卫生基础设施,健全长效管理制度,营造良好的整体环境,使广大人民群众确实受到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带来的城乡环境的改善,自觉维护城乡环境秩序和卫生管理水平。
  (三)宣传发动,全民参与
  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爱国卫生月活动,通过多种方式,广泛深入宣传报道,营造社会氛围,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着力推动解决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点卫生问题。组织妇女、共青团员和青年投入到整洁行动中来,充分发挥志愿者作用。学校要组织学生参加相关实践活动。
  (四)强化督导,提高水平
  加强对各乡镇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督促检查,各乡镇和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建立健全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制管理体系。县爱卫办将会同本县各有关职能部门,对各乡镇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开展情况组织进行暗访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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