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病媒生物防制人员知识竞赛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15-09-2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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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公开主体:

    上海市政府办公厅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2015-09-22

  为进一步推动我县国家卫生镇创建工作,提升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水平和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加强专业队伍的整体素质,县爱卫办决定举办2015年崇明县病媒生物防制人员知识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竞赛目的
  通过组织病媒生物防制人员知识竞赛活动,扎实推进我县病媒生物防治工作,最大限度降低四害密度,减少虫媒传染病的发生,保障市民的身体健康,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二、竞赛对象
  每个乡镇的专(兼)职除害人员1名,镇爱卫办工作人员1名,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病媒条线工作人员1名。
  三、竞赛时间
  10月上旬
  四、竞赛内容
  1.上海市地方标准《鼠害与虫害预防与控制技术规范》(灭鼠、蚊、蝇、蟑螂)中涉及用药安全、防制操作顺序规范、防制效果评价方法和标准的相关知识和技能;
  2.《上海市蚊媒传染病传播媒介应急处置方案》、《上海市鼠源性传染病宿主与传播媒介应急处置方案》、《上海市蝇类应急处置方案》中的相关知识和技能。
  五、竞赛方法
  1.上半场:所有参赛单位参加笔试竞赛,从中通过笔试竞赛竞选前八名单位参加下半场的决赛。
  2.下半场:参加下半场的单位由领队抽签决定参赛桌号,竞赛形式分为小组共答题、个人必答题和抢答题三种形式。
  ①共答题:参赛队同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主持人报完题目后,每组参赛队需将正确答案写在答题板上,回答正确加10分,回答错误不得分。
  ②个人必答题:主持人随机选择参赛单位中一名队员答题,其余两人不得提示,如有提示视为违规,不得分。每队有两道必答题,每答对一题加10分,答错不得分。
  ③抢答题:按抢答器快的队回答提问,在规定时间内回答正确加10分,回答错误倒扣10分,违规抢答者倒扣10分。
  六、奖项设置
  团队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
  七、工作要求
  各乡镇爱卫办要高度重视,以国家卫生镇创建为抓手,认真组织除害人员和相关人员参加本次竞赛活动,切实提高病媒生物防制人员的专业水平,不断提升专业队伍的能力建设,为全县的病媒生物防制营造良好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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