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担任上海市崇明基点进修学校主管单位的批复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5-07-04 00:00

  • 索引号:

    SYMB2F311701202500005

  •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化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文化和旅游局

  • 发文字号:

    沪崇文旅〔2025〕16号

  • 成文日期:

    2025-06-27

  • 发布日期:

    2025-07-04

上海市崇明基点进修学校:

你单位于2025年6月25日报送的《关于上海市崇明基点进修学校主管单位的申请》已收悉。经研究,同意由我局担任上海市崇明基点进修学校的主管单位,履行主管单位的有关职责,并请按规定至相关部门办妥相关手续。

特此批复。

上海市崇明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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