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MB2F311701202400004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化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文化和旅游局
发文字号:
沪崇文旅〔2023〕54号
成文日期:
2023-12-26
发布日期:
2023-12-29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有关单位:
经上海市崇明区群众文化初、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2023年11月28日全体会议审定,同意耿君宇、张俊、刘智霞、刘安吉等4名同志具备群众文化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任职资格资历从2023年12月1日起计算。
特此通知。
上海市崇明区群文系列初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上海市崇明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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